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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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发表时间:2022-10-17 点击:


 各相关单位并教师:

为进一步提高学校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质量,加强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的引导和服务,切实做到“早谋划、早布局、早动员”,现将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要求

拟申报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人员,可参考《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22年度课题指南》(见附件1),并依据个人研究基础、团队学术积淀、经济社会发展急需,以及与学校优势学科交叉融合等原则自行设计选题。

二、申报条件

具体申报条件以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的要求为准(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一般于当年元旦前后发布),可先行参考《202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http://www.nopss.gov.cn/n1/2022/0112/c431027-32329870.html)。

三、工作程序

按照“摸底动员、选题辅导、研究论证”的程序开展预申报工作。

(一)摸底动员(2022年10月中下旬)

摸清家底,做好申报动员。各学院(部)于10月底之前梳理本单位人员主持科研项目情况,统计有资格申请人员和2023年度拟申请人员。对研究基础较好的人员(有资格申报人员中主持过省部级课题的,往年申报未获立项的)做好一对一动员,对研究基础较弱的人员要鼓励其积极申报。各学院(部)将摸底情况、申报动员会安排于10月27日前告知人文社科处,并精心组织召开本单位申报动员会。

(二)选题辅导(2022年11月—12月上旬)

确定选题,开展分学科辅导。拟申请人员应确定研究选题并撰写《2023年国家社科基金选题论证表》(见附件2)。各学院(部)积极做好信息汇总和材料收集工作,人文社科处将结合各学院(部)的汇总信息,根据实际情况邀请校外专家为申请人开展分学科选题辅导(具体通知另行发布)。各学院(部)亦可结合本单位新立项人文社科类基金项目开题学术报告会等契机,为拟申请人开展选题辅导。

(三)研究论证(2022年12月中旬—2023年2月中旬)

依靠专家,论证完善申请书。拟申报人员依据个人选题积极撰写项目申请书。期间个人和单位要充分调动校内外各种资源,做好项目申请书的论证和完善工作。

申请书论证完善一般分五轮开展:一是申请人按照选题辅导意见和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选题指南(待正式申报通知发布)修定完善项目选题和研究设计;二是各申请人自行组织项目组成员开展项目申请书研究与撰写;三是各学科负责人组织开展本学科项目申请书论证;四是各学院(部)组织校内外专家开展项目申请书论证;五是各申请人根据相关论证意见修改完善项目申请书。

各学院(部)不晚于2023年2月中旬,将项目申请书和活页纸质版收集后,以学院(部)为单位提交至人文社科处做形式审查和评审排序,具体安排见后续相关通知。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摸清家底。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预申报工作,认真梳理本单位教师科研情况,全面分析教师申报潜力,确保预申报工作落实落地。

(二)精心组织,有力动员。各学院(部)要系统谋划预申报工作,把握关键时间节点,通过项目申报动员会、项目申报经验分享会等方式鼓励符合条件的老师积极申报。

(三)加强论证,严把质量。各学院(部)要针对性开展申报辅导,督促申请人早定题、早动笔、早论证,确保每份申请书经过至少五轮的论证完善,切实提升申报质量。

联系人:王文涛 87284365;王鹏 87637613


附件:

 附件1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22年度课题指南.docx

 附件2  2023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选题论证表.doc




科发院人文社会科学处

                                  2022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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