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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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科研项目进行结题结账的通知

发布人: 发表时间:2020-05-14 点击:

各学院(部)并转相关老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650号)及《关于印发<华中农业大学科研项目结余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校发〔2016246号)等文件的精神,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以下简称“科发院”)、财务与资产管理部(以下简称“财资部”)联合对截至20191231日已结题的科研项目进行结账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1.核对结题结账项目信息。科发院和财资部已从财务系统中初步筛选了截至20191231日已结题项目信息,各学院(部)详细清单会单独发送。请各学院(部)科研秘书将本学院(部)清单发与老师们核对,以免有遗漏或错误之处。请各学院(部)科研秘书于525日下午下班前将本学院(部)核对结果反馈至科发院综合办。

2.结余经费结账处理。各学院(部)信息核实无误后,财资部将于626日下午下班前对已结题科研项目进行结账处理,结账金额为当日财务系统显示金额。按照《华中农业大学科研项目结余经费管理办法(试行)》(校发〔2016246号)文件规定,结余经费的15%将转入学校科技发展基金,用于学校统筹安排校内科研人员开展科学研究活动;85%留做项目负责人用于后续的科学研究和申请新项目的前期研究直接费用支出。

3.提交结题证明材料和项目申请,设立预研项目。结余经费的85%,由原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向科发院提交原项目结题证明材料及预研项目申请书,经评审后予以立项并由财资部安排经费。同一项目负责人通过结题验收的所有项目,其结余经费合并设立一个预研项目。项目结余经费在1000元及以下以及项目负责人已调离学校的,结余经费由学校收回统筹使用;项目负责人已退休的,可书面申请委托团队其他在职在岗人员主持使用。

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科发院联系人:周情操(87282037) 伍莺莺(87637613

财资部联系人:张淑梅(87281270) 张建涛(87282061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财务与资产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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