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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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首批“一带一路”科技减贫先进适用技术成果的通知

发布人: 发表时间:2024-11-13 点击:

各位老师:

为推进农业农村先进适用技术成果面向“一带一路”共建 国家转移应用,按照《“一带一路”科技减贫专项合作计划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部署,中国农村技术开发中心会同中国农科院国际合作局建设“一带一路”科技减贫先进适用技术成果库,现面向我校定向征集首批“一带一路”科技减贫先进适用技术成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技术成果征集条件

所征集的先进适用技术成果需符合“一带一路”共建国家的产业政策、标准和相关法律,可在“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快速落地并进行市场化推广;契合“一带一路”共建国家科技减

贫发展需求,综合效益明显;技术知识产权明晰,技术风险可控,技术经济性突出。主要以大农业技术为主,包括但不限于农作物和畜禽水产品种,农学、园艺、植物保护、林业、

水产、农业资源环境、农业机械化、农产品加工与质量安全、畜牧、兽医等先进适用技术。此外,还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先进品种

1.农作物品种须经国家或省级品种审定(登记)机构审定(登记);畜禽品种须经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审定或鉴定,水产品品种须经全国水产原种和良种审定委员会审定并由农业农村部公告。获得品种权的品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2.主要农作物品种同等资源条件下增产效应明显,重点关注能向“一带一路”共建国家转移的适用品种,近三年累计种植推广规模在区域内处于领先位置或年度推广规模增长幅度大,畜禽水产品种饲养(养殖)量在区域内处于领先位置。

3.非主要农作物(指稻、小麦、玉米、棉花、大豆五种主要农作物以外的其他农作物)、特种畜禽、林果或水产品种在提质增产、增效增收、带动农户等方面具有良好的社会、生态和经济效益。

4.相关作物、畜禽品种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未列入禁止出口名录,或获得过农业农村部批准同意出口。

(二)先进技术

1.技术符合先进性、适用性、安全性等要求,在适宜区域进行过试验示范,或依托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在各级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开展试验示范。技术要求成熟、有较强的实用性、较高的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并已有一定的推广应用规模。

2.技术符合资源环境安全、绿色高产高效等高质量发展要求,有整套明确的技术规程和操作标准。技术名称应突出核心特性。

3.技术相关知识产权归属清晰,涉及的投入品、农业装备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有关要求。

二、征集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请有意向申请的老师,按要求准备以下材料。

1.填写成果征集信息表,并提供证明和补充材料(附件1);

2.参考撰写提纲(附件2),提供本课题组(团队)近五年与“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开展科技减贫合作的进展情况;

3.上述材料请交至本学院科研秘书处,由学院科研秘书于2024年11月22日前统一发送电子版至科发院成果与知识产权处指定邮箱。

(二)请各学院认真审核技术成果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以学院名义出具推荐函,并签订申报承诺书(附件3),并于2024年11月22日前将申报承诺书电子版和盖章后纸质版材料提交至科发院成果与知识产权处(行政楼111)。

(三)对于合作国需求强烈、适应性好、成熟度高的技术,中国农村技术开发中心将在开展“一带一路”科技减贫合作的相关工作中将给予优先推介与相关支持。

三、联系方式

(一)中国农村技术开发中心科创处

联系人:张娜 李雅君

电话:010-68588414

(二)科发院成果与知识产权处

联系人:贾浩洋 许炎生

电话:027-87284365

邮箱:jiahaoyang@mail.hzau.edu.cn


附件附件1.成果征集信息表.docx 

      附件2.撰写提纲.docx 

      附件3.申报承诺书及成果汇总表.docx 

      附件4.一带一路国家名单.docx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4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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