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并教师:
202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申报公告(http://www.nopss.gov.cn/n1/2020/0428/c219469-31691453.html)已经发布,现将我校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和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主要资助已基本完成且尚未出版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优秀学术成果。以资助学术专著为主,也资助少量学术价值较高的资料汇编和学术含量较高的工具书。国家社科基金26个学科,包括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三个单列学科均可申报。
二、项目类别与资助额度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重点项目主要资助学术分量厚重、创新性强、对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金额为35万元左右。一般项目主要资助学术价值较高、具有一定创新性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金额为25万元左右。申请重点项目未达到立项要求、但达到一般项目标准的可立为一般项目。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主要资助研究深入、创新程度较高、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博士论文,突出对优秀青年学者的科研支持,每项资助金额为20万元左右。
三、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遵守国家社科基金有关管理规定;能够独立开展研究工作,学风优良;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鼓励知名专家学者和有长期学术积累的退休科研人员积极申报。
2.申报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的成果需完成80%以上(退休科研人员申报的成果完成比例不低于70%)。以博士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报重点项目、一般项目,论文完成日期应为三年以上(答辩日期为2017年6月30日之前),并在原论文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且增删、修改内容篇幅达到原论文字数30%以上。
3.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的申请人年龄应在35岁以下(1985年4月28日后出生),论文须以中文写作且被毕业院校评为“优秀”等级,完成日期为2017年6月1日-2019年6月30日(以答辩日期为准)。同等条件下,获得省部级以上优秀博士论文的优先予以支持。
4.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
(1)申请人承担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尚未结项;
(2)属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的研究成果;
(3)已出版著作的修订本,或与申请人本人出版著作重复10%以上;
(4)成果内容涉及国家秘密。
四、我校申报安排
1、动员摸底
各学院(部)做好申报动员和组织工作,尤其加强对青年教师和退休人员的申报动员工作。于5月12日12:00前将本单位摸底情况(附件1)发送至rwsk@mail.hzau.edu.cn。
2、项目论证
各学院(部)要加强申报项目的论证和修改完善工作。于6月10日前组织专家对本单位拟申报项目进行论证和修改完善,论证时间地点请提前告知人文社会科学处。
3、申请材料审查
各学院(部)于6月30日前将本单位本单位形式审查后的申请材料电子版发送至rwsk@mail.hzau.edu.cn。人文社科处将再次形式审查,并反馈意见。
4、提交最终材料
人文社会科学处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材料。各单位于7月3日12:00前提交最终申报材料纸质版至行政楼113,电子版材料(word格式)发送至rwsk@mail.hzau.edu.cn。
联系方式:田经燚 87286982
人文社会科学处
2020年5月7日
附件1:申报摸底情况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