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并教师:
武汉市第十七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奖工作通知已经发布,现将我校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和申报条件
(一)凡武汉公民在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公开出版(以第一版第一次印刷时间为准)或发表的科研成果,非正式出版物以市级(含市级)以上党政领导批示时间或市级以上党政机关采用时间为准,可申报参评。
(二)由两人以上合作完成的集体成果,由署名第一主编、第一作者为申报人,如因故需要变更申报人,则由成果的第二主编、第二作者申报,并提供经第一主编、第一作者及主要合作者同意的书面证明材料。
(三)署名为“华中农业大学”的成果,原则上以华中农业大学名义申报。
(四)已调离本市或已故的作者,其成果符合本次评奖范围和条件,可以按规定申报。其中已故作者的成果,其法定继承人可代理申报。
(五)如成果属多卷本或丛书,可整体申报(以最后一本的出版时间为准);如能独立成册,也可单卷申报。如多卷本或丛书中的一本已获得过市级以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则不能再整体申报。
(六)一部著作中的章、节不能单独申报;多人撰写汇集而成的论文集不能作为著作类申报,其中的单篇文章可作为论文参评;由个人撰写的专业学术论文集可作为著作类申报;著作的顾问、编委、编审等不具有申报权;系列论文是指专题研究所取得的系列研究成果(3篇及以上),且主要作者相同。
(七)以非汉语类形式发表的参评成果,需提交原作品并附汉译文(论文需提交中译文,著作需提交中文摘要)。
(八)下列成果的申报不予受理:
(1)违反学术规范或者著作权存在争议的成果;
(2)涉及国家秘密的成果;
(3)文学艺术创作类作品;
(4)已获得市级以上奖励的社会科学成果(不包括民间奖励)。
二、申报材料要求
(一)纸质材料:《武汉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表》1份;著作类及调研报告类每项成果必须报送原件4份;论文类每项成果必须报送原件1份,复印件(包括刊物版权页、目录及正文复印件)3份;所有材料用标准档案袋封装,并将《武汉市第十七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表》首页复印粘贴在档案袋上。
电子材料:《武汉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表》、《武汉市第十七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成果汇总表》电子文档(word格式)。
(二)申报的成果如被有关部门采纳,须附上证明材料;被中央、省级报刊转载,须附上复印件,作为评审时的参考依据。佐证材料与报送成果同为一式4份。申报表、复印件及佐证材料等可装订成册。
(三)按武汉市社科联要求,参评成果及各项附件,概不退还。
(四)参评成果需统一提供作者简介、成果概述(800字内为宜)的电子文档。
三、材料提交
申请人请将申报材料上交至本单位科研秘书处,人文社科处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材料。
各单位于6月16日12:00前将本单位申报材料上交至行政楼113#,电子版发送至rwsk@mail.hzau.edu.cn。
联系人:田经燚 87286982
人文社会科学处
2020年5月20日
武汉市第十七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表.doc 武汉市第十七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成果汇总表.xls 《武汉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办法》实施细则.docx 关于开展武汉市第十七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奖工作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