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并教师:
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省基金)立足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和源头创新,主要支持科研人才、团队和基础研究平台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科学问题和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开展具有前瞻性、原创性、突破性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根据《2022年度省级科技计划组织工作方案》和《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为切实做好2022年省基金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2022年度省基金计划项目类型包括重点类项目(杰出青年项目、创新群体项目)和面上类项目(青年项目、一般面上项目)。
二、申请条件
(一)杰出青年项目
1.申请人为依托单位全职固定研究人员;
2.男性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后出生),女性年龄在42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后出生);
3.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及以上,具有博士学位;
4.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且前期已取得较突出创新性成果,具有较高基础研究水平;
5.已承担过省杰出青年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
(二)创新群体项目
1.申请人为依托单位全职固定研究人员;
2.牵头申请人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3.牵头申请人在50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后出生),研究团队平均年龄在45周岁以下;
4.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且前期已取得较突出创新性成果,具有较高基础研究水平;
5.申请人同年申请或者参与申请省创新群体项目不超过1项;项目主要参加人员不超过8人(包括项目负责人在内);
6.正在承担省创新群体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团队成员不得申请或者参与申请;已承担过省创新群体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
(三)青年项目
1.申请人为依托单位全职固定研究人员;
2.男性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后出生),女性年龄在37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后出生);
3.具有博士学位(不含在读博士生);
4.未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四)一般面上项目
1.申请人为依托单位全职固定研究人员;
2.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后出生);
3.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或者中级职称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
4.申请人往年已获省基金资助次数不超过1次。
(五)备注说明:
1. 不受理项目申请情形包括:①省基金申报指南规定范围之外的申请;②承担省级科技计划在研项目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的申请;③正高级职称人员申请面上类项目;④无依托单位的个人申请;⑤不属于基础研究的具体产品及工艺研发类项目申请。
2. 申请创新群体项目或杰出青年项目的申请人必须是已获依托单位前期重点支持、已取得较突出创新性成果、具有较高基础研究水平的团队和个人,项目申请书中需提供获得依托单位前期培养的经费支持证明材料、承担过省部级以上项目的证明材料以及其他证明申请人符合申请条件的资料,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材料不完整的一律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不予受理。
3. 省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立项当年一次性拨付。青年项目、一般面上项目实施期为2年(研究周期为2022年6月至2024年6月),单项资助额度原则上8万元;杰出青年项目、创新群体项目实施期为3年(研究周期为2022年6月至2025年6月),单项资助额度原则上分别为30万元、50万元。青年项目、一般面上项目、杰出青年项目实行项目经费包干使用,申请人在提交项目申报书时无需编制项目预算;项目结题时,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填写项目经费决算表。
4. 项目申报内容须真实可信,预期成果目标制定须科学合理,不得夸大技术、学术、经济指标。项目一经立项,申报填写的任务、目标、研究成果指标等内容将自动转为项目任务书对应内容,原则上不允许修改调整。
三、申请规定
1.申请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请1项省基金项目(含省基金所有类别项目)。申请人受聘多个依托单位的,只能通过一个依托单位申请(同时依托多个依托单位申报的,不予受理)。
2.省级科技计划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可再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省基金项目。以往年度验收未通过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新项目。截至本通知发布前已提交验收报告尚待实施验收的项目暂不在本限项范围内,若后续验收不通过,新申请项目将予以终止。
3.申请人不得将相同或基本相同的研究内容重复多头申报不同类型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人不得将已获资助项目重复申报,对于申请人在以往获资助项目基础上提出的新项目,应明确阐述二者的异同、继承与发展关系。
4.自2022年起连续两年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省基金项目未获得立项资助的,将暂停第三年申报资格。
5. 申请人应当按照本通知要求提供完整的申请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在依托单位的组织下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省基金资助。申请人使用虚假材料申请省基金项目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3-5年内取消申请资格,已获批立项的项目由省科技厅撤销立项,追回资助经费。
四、申请程序及说明
(一)个人申请与单位推荐
请符合条件的科研人员于3月23日前填写《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科研人员申报信息简表》(以下简称《申报简表》)(附件1)纸质版提交至单位。各单位认真审核申请人资格并汇总申报信息(请各单位仔细查看汇总统计表填表要求),择优遴选后于3月29日16:00前报送《申报简表》(附件1)及“**单位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申报汇总统计表”(附件2)1份至行政楼123,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zhangyi9147@mail.hzau.edu.cn。各单位青年基金项目申报数量应高于一般面上申报项目数,单位推荐项目应按类别进行排序。
(二)学校审核与推荐
根据省科技厅要求, 2022年度重点类项目(杰出青年、创新群体)不设申报限额,全部予以推荐(提示:学院推荐仍需要将杰出青年及创新群体项目分类排序后提交至学校)。省基金面上类项目(含青年项目及一般面上项目)实行限额申报,青年项目申报数量应高于面上申报项目总数(青年加一般面上之和)的50%,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汇总各单位的推荐信息,经审查与专家评审后确定最终申报人选,并反馈各单位。
(三)网上申报
1.各单位根据学校的推荐名单通知申请人网上填写《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重点类项目自申报之日起可直接在网上填写《申报书》。
2.重点类项目《申报书》及《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审查意见表》(以下简称《意见表》)(见附件4)纸质版一式一份需在4月8日16:00前提交至学校;面上类项目《申报书》及《意见表》纸质版一式一份需在4月18日16:00前提交至学校。《意见表》应装订在申报书首页,学校审核并盖好章后反馈至各单位。
3.申请人将《意见表》、《申报书》、各种证明材料等一起转化为一个PDF文件(其中签字盖章页、证明材料等扫描后插入PDF文件中),并登陆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jhsb.hbstd.gov.cn)进行项目申报。定稿的PDF申报书(命名方式:单位—类别—姓名)请发送至单位科研秘书汇总,集中发送至zhangyi9147@mail.hzau.edu.cn。 首次申报的科研人员请先注册,系统将自动发送登陆密码至注册邮箱。
4.重点类网上申报起止时间为2022年3月23日至4月10日,面上类项目网上申报起止时间为2022年3月23日至4月22日,逾期不再受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基础研究管理办公室 张依 董瑨
联系电话:027-87282019
电子邮箱:zhangyi9147@mail.hzau.edu.cn
网上填报技术咨询电话:027-87265789、87268178
附件.zip
1. 科研人员申报信息简表(格式)
2.**单位2022年度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信息统计表(格式)
3.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申报书(格式)
4. 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审查意见表(格式)
5. 2022年度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类项目申报指南
6. 2022年度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类项目申报指南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