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种业强省建设,打造种业科技创新高地,推动我省种业科技自立自强,核心种源自主可控,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2023年湖北省支持种业高质量发展资金安排》(鄂农文[2023]86号)文件,华中农业大学作为“油料作物现代育种技术研发及新品种培育与推广”项目牵头单位在武汉组织相关专家,对湖北省支持种业高质量发展资金“油料作物现代育种技术研发及新品种培育与推广” 项目新增课题进行了论证。现将新增课题(见附件1)予以发布,请各有关单位组织申报。
一、新增课题设置
针对湖北省油料产业发展需求,本次新增课题1项,具体内容与要求见附件1。
二、申报主体资格和条件
本次申报主体应具备以下资格和条件:
(一)申报主体为省内外符合条件且有种业研发能力的高校、科研机构和科技型企业组成的育种创新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少于3个、企业不少于1个。牵头单位由该联合体成员推举。
(二)牵头单位应为湖北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营业务与所承担的项目基本一致或高度相关的企事业单位。
(三)牵头单位为企业的,项目负责人应为企业技术负责人或负责研发工作的高层管理人员,从事相关研究工作五年以上,在项目执行期内未达到退休年龄。
(四)课题申报团队应具有良好的工作基础,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核心成员具有较高的种业研究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团队成员结构合理。
(五)牵头单位、团队、成员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和社会诚信,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和重大违法行为。
(六)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同一个课题组,以及同一个企业只能牵头揭榜一个项目。
三、申报流程与申报时限
(一)志愿申报。牵头单位结合课题要求及自身情况填报课题申报书,并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1.课题申报书及课题实施方案(申报书及实施方案编写提纲见附件2);
2.联合体各方的合作协议(加盖各合作单位公章),要求明确合作内容、各方职责任务、成果完成交付时限、奖惩方式、资金分配及配套资金出资比例、知识产权归属等内容。
3.牵头申报单位为企业的,企业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近二年财务审计报告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二)申报材料和时间要求。项目申报书和实施方案内容要求简明扼要,重点突出;正文统一采用小四号仿宋字体,26磅行距,A3纸双面打印,骑马钉装订成册;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5份于2023年9月22日17:30前报送华中农业大学科发院(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狮子山街1号华中农业大学,江晶),同时发送PDF和可编辑电子版至jiangjing@mail.hzau.edu.cn邮箱。逾期不接受申报。
(三)择优支持。华中农业大学会同项目首席专家组织相关专家对各方提交的申报书和实施方案进行论证和评审,根据专家论证和评审意见提出课题名单,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课题,按组织程序报批后执行;如有异议,按相关规定处理。
(四)启动实施。公示无异议的课题,与华中农业大学签订课题任务书,按有关规定拨付课题资金,启动项目实施。
四、扶持政策
课题实施周期2023-2025年,自财政补助资金下达之日起计算,每个课题财政补助资金见附件1,财政补助资金占比不超过项目总投入的2/3,具体采取“一次申报立项、分年滚动支持、期末考核评价、经费成果挂钩”的方式进行。课题配套资金不低于项目总投入的1/3。财政资金按照《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支持种业高质量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鄂财农发函〔2023〕45号)要求使用。
五、课题监管
课题牵头单位与华中农业大学签订课题任务书,明确各方职责、工作目标,强化项目实施质量和组织管理,确保高质量完成项目各项任务。课题接受华中农业大学(会同首席专家)组织的课题阶段考核、督导。对管理松散、经费使用不合规、课题进度与目标要求有较大差距的课题,华中农业大学有权对下阶段经费进行调整。
六、其他要求
申报单位需对所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等不良行为发生。课题形成的种业知识产权原则上归属参与项目实施的法人实体,不归属个人,牵头申报单位与合作单位可按出资多少和贡献大小约定各自的知识产权权益。
华中农业大学科发院:江晶 ,咨询电话:027-87282014
附件:
附件1:油料作物现代育种技术研发及新品种培育与推广新增课题清单.xlsx
附件2:申报书及实施方案编写提纲.doc
华中农业大学
202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