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集聚全国优势科研力量参与农业农村领域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部省联动项目实施,根据《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农业生物重要性状形成与环境适应性基础研究”等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3〕74号)和《湖北省农业农村领域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部省联动项目组织申报工作规范》要求,华中农业大学作为湖北部省联动项目“引进猪本土化选育及良繁”的牵头单位,面向全国公开遴选项目参与单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要求
1.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前,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
2.具有与本项目实施相匹配的创新人才和团队,有较为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建有再生稻相关领域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的优先。
3.具有较强的项目组织实施能力,承担过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优先。
4.企业应具有较强的生猪育种及高效繁育能力,能够为本项目实施提供配套经费。
二、申报材料
(一)参与单位申报方案(附件2)
(二)相关佐证材料
1.近五年申报单位承担(含参与)与拟申报项目领域相关的省部级以上科技项目、成果等佐证材料。建有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省部级以上技术创新平台或相关研究平台的有效证明材料。
2.课题负责人申报资格证明材料: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聘用单位提供有效聘用材料和职称证明材料,聘用时间至少覆盖项目执行期。
3.企业须提供近两年财务审计报告(由专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项目配套经费材料(含企业银行账户流水证明、配套经费证明)。
三、其他事宜
(一)材料报送
请各申报单位于2023年5月22日下午5点前向项目牵头单位报送参与单位申报方案及佐证材料纸质版一式5份,同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zdxmc@mail.hzau.edu.cn。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叶老师、江老师027-87282014,杨老师027-87281266
邮寄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狮子山街1号华中农业大学行政楼121室
附件:
附件1+项目指南与课题设置.doc
附件2+申报方案.doc
华中农业大学
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