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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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第十届中国技术市场协会金桥奖的通知

发布人: 发表时间:2020-05-22 点击:

各学院并转相关教师:

根据《关于开展第十届中国技术市场协会金桥奖表彰奖励活动的通知》(中技协字〔2020008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推荐金桥奖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本届金桥奖设项目奖、集体奖、个人奖三类奖项,每一类分别设一等奖、二等奖、优秀奖三个等级。一等奖颁发证书、奖牌和奖金,二等奖、优秀奖颁发证书和奖牌。

二、推荐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厅(委、局),各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科技主管部门,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科技主管部门及相关行业协会(学会),各地技术市场协会(促进会),有关中央企业,有关中央部属高校,各国家高新区管委会为推荐单位。

我校推荐指标为5个。

三、推荐流程

1.确定推荐项目。请符合申报条件(见附件)、感兴趣的老师于2020528日前联系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以下简称“科发院”)。科发院汇总申报信息,根据实际情况经审核后择优推荐,并于202061日前反馈拟推荐项目情况。

2. 撰写推荐书。推荐项目按要求客观、如实、完整填写推荐书,并邀请同行专家协助修改、完善

3. 网络填报。推荐项目登录中国技术市场协会信息港(http://hyjqjxt.ctm.org.cn/)金桥奖申报系统,自行注册、登录、选择推荐单位、填写申报材料、提交。

4. 材料报送。推荐单位对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由申报单位通过申报系统下载打印申报材料(含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签字盖章后报送推荐单位,并由推荐单位盖章后统一邮寄至金桥奖表彰奖励活动办公室。申报截止日期为2020724日。

四、相关说明

(一)申报项目可视情况自主选择推荐单位,但只能通过一个归口推荐单位进行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二)申报项目自主确定申报某一类奖项及其所属的某一个等级,不能同时申报两个及以上奖项。

(三)各推荐单位应坚持聚焦国家发展战略,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向新兴行业产业倾斜,突出实际贡献和经济社会效益,严格把关,确保推荐出在技术市场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个人和科技成果转化效益突出的项目。

(四)各申报单位应严格按照申报条件要求认真准备相关材料,确保内容真实准确,并提供突出贡献、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技术合同、第三方科技评价报告等证明材料。业绩摘要包括主要创新点、经济与社会效益等内容,简明扼要阐述,限500字以内。

(五)推荐单位负责申报材料初审;金桥奖表彰奖励活动办公室负责材料复审,并根据实际情况要求申报单位补充相关材料;通过复审后由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在我会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公示15天。

(六)第十届金桥奖颁奖大会拟于11月份举办,同期开展优秀科技成果展览、交易、转化对接和企业投融资洽谈等活动。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许炎生、伍莺莺

联系电话:87282038

箱:xysh@mail.hzau.edu.cn

 附件1-第十届中国技术市场协会金桥奖申报条件.docx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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