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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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名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发布人: 发表时间:2020-05-19 点击:

各学院并转相关教师: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教科技厅函〔202020号)要求,现开始组织提名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以下简称“教育部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奖种

2020年度教育部奖分为成果类奖项和青年科学奖。成果类奖项包括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

二、基本条件

提名的项目必须符合《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有关要求,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 推荐奖项第一完成单位应是华中农业大学。

2. 提名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当于20171231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712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3. 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4. 青年科学奖授予已经取得突出原创性学术成果、具有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能力的青年学者,在我校连续工作3年以上,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011日后出生)。

5. 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

6. 成果类奖项提名项目不得使用已获得或正在申报的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奖励的项目技术内容。

7. 已通过2019年度教育部奖形式审查但未获奖的成果类奖项项目技术内容和完成人,不得提名2020年度教育部奖成果类奖项。

三、提名方式

2020年度教育部奖可采取单位提名和专家(组织)提名两种方式。我校可直接提名成果类奖项,数额不限。青年科学奖只能采取专家或组织提名方式。若欲采取专家或组织提名的,请于2020528日前联系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以下简称“科发院”)。

四、提名程序

1.确定推荐项目。根据我校2019830日发布的《关于征集2020年国家奖、省部奖项目的通知》,我校前期已征集2020年教育部奖7项,详细清单会发与各学院。请各学院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核实报奖意愿,认真组织动员,于2020522日前向科发院报送《关于推荐2020年教育部奖的函》(附件1)。科发院汇总各学院的推荐信息,根据实际情况经审核后择优提名,并于2020525日前向各学院反馈拟提名项目情况。

2. 撰写提名书。提名项目根据《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手册》的要求,客观、如实、完整填写推荐书,并邀请同行专家协助修改、完善。建议2020612日前要完成提名书初稿。

3. 项目公示。请各提名项目于2020612日前将公示材料电子版(附件3)发送至xysh@mail.hzau.edu.cn,科发院将据此整理学校公示材料并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提名。

4. 网络填报。提名项目根据科发院发放的提名号和检验码登录“教育部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管理信息系统”),网址为http://jybkjgl.moe.edu.cn/kjpj,按要求在线填写、提交。网络申报的起止日期为202061日至624日。学校将于626日前完成网络提名工作。

6. 材料报送。提名书主件及附件(必须是原件的扫描图片)上传系统,经学校审核通过、提交后,导出提名书电子文档,打印纸质提名书一式三份,主件、附件应一并装订,双面印刷,推荐书首页即为封面(不要重复),签字盖章后(3份原件)于629日前报送至行政楼117办公室。

五、其他说明

1. 推荐项目对评审专家有回避要求的,应填写并提交“回避专家申请表”,详细说明回避理由。

2. 建议2020年度教育部奖提名项目开展成果评价,多方聚力提升项目质量。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许炎生、伍莺莺

联系电话:87282038

箱:xysh@mail.hzau.edu.cn

 附件-2020教育部奖提名-华农.zip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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