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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A群轮状病毒阻断ELISA抗体检测试剂盒”项目合作需求发布

发布人: 发表时间:2026-06-04 点击:

各相关企业:

我校研发人员正在开展“猪A群轮状病毒阻断ELISA抗体检测试剂盒”的研发工作,并已取得阶段性成果,现向社会公开寻求企业合作方。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名称

猪A群轮状病毒阻断ELISA抗体检测试剂盒

二、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1.构建了表达猪轮状病毒VP6蛋白的CHO细胞系;

2.研制了VP6蛋白的单克隆抗体;

3.建立了猪A群轮状病毒阻断ELISA抗体检测技术,完成了相关实验室研究。

三、研发工作计划

1.2026年12月前合作完成试剂盒敏感性研究、特异性研究、可重复性研究、保存期试验研究、符合率试验研究、与其他已经批准上市销售的同类诊断制品进行比较等研究,与合作方共同完成试剂盒的临床试验;

2.2027年12月前,提交申报新兽药注册证书或新兽药生产文号的注册材料。

四、各方需完成的任务

1.华中农业大学

(1)开展敏感性研究;

(2)开展特异性研究;

(3)开展可重复性研究;

(4)开展保存期试验研究;

(5)撰写新兽药注册材料。

2.合作方

(1)按试剂盒制造规程完成5批中试产品的生产及检验;

(2)符合率试验研究;

(3)与其他已经批准上市销售的同类诊断制品进行比较等研究;

(4)共同完成试剂盒新兽药注册材料,提供新兽药注册阶段的复核样品。

五、合作方需满足的条件

1.注册资本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

2.具备省部级及以上创新平台,具有相应 GMP 条件,如符合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生产车间、设施设备、质量管理体系等,并能够进行中试生产;

3.拥有专业的技术人员团队,包括兽医学、生物学、免疫学等相关专业背景的研发人员、生产人员和质量控制人员等,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开展诊断试剂的研发、生产和质量检测工作;

4.具备与生产兽医诊断试剂相适应的生产设施和设备,如生产车间、发酵罐、纯化设备、包装设备、质量检测仪器等,能够保证产品的生产质量和稳定性;

5.具有完善的原辅材料采购、检验、储存和使用管理制度,确保原辅材料的质量和来源可追溯。

六、相关权益归属

1.批准文号申报材料中华中农业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合作方为联合署名单位;

2.本次联合开发所产生的生产技术、流程、配方、生产工艺及有关技术资料、成果、专利及批准文号等全部相关的无形资产(以下简称“合作成果”)的知识产权由华中农业大学和合作方共同所有。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双方均无权转让上述合作成果的知识产权;

3.项目合作方享有该成果的生产、销售权利(包括在监测期内的生产、销售权利)及销售获得的收益,无需再向华中农业大学另行支付任何费用。经合作方书面同意,华中农业大学可依法许可第三方使用上述合作成果,合作形式仅限于许可使用,且被许可方不得超过两家。许可费用归华中农业大学所有,且许可费用不得低于合作方在本协议项下向华中农业大学支付的研发经费;

4.相关合作研发科技成果的权益归属另行签署协议进行约定。

七、项目预算

合作方需向华中农业大学支付一定金额的科研合作费后,华中农业大学与合作方各自支付本方按任务分工完成工作所需经费。

如企业有合作意向,请在2026年6月20日前,将《合作方意向表》(需盖章,见附件)和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至zzd@mail.hzau.edu.cn,纸质件送至华中农业大学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行政楼114。

联系人:赵之栋   联系方式:027-87282038

 附件:合作方意向表 (1).docx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6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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