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市人才工作局发布了《关于开展“千名人才进企业”工作的通知》(详见附件1),为做好我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专家人才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政治素质好、专业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具有吃苦奉献精神和服务企业意愿;从事或研究领域符合我市“965”重点产业、“五谷”优势产业发展方向或“五个中心”发展需要,契合企业需求;一般应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获得博士学位,拥有专利技术或科研成果,致力于将科研成果产业化;身体健康,能够深入企业开展工作;参与省级“专业人才智汇基层”活动且尚在服务期内的人才,不能参与本次申报。
二、服务方式和时间
专家人才到企业任“科创副总”,主要通过开展项目合作、技术指导、专题培训等方式服务企业,鼓励以项目为基础开展联合攻关,及时帮助企业解决问题。服务期为1年,服务期内赴企业现场服务一般不少于6次,鼓励长期深入企业工作,争取帮助企业解决1-2个具体问题,确保服务实效。在合作期间,鼓励校企合作成立联合研发中心、实践基地,建立常态化交流合作平台。服务企业表现优秀的专家人才,可根据个人意愿和企业需求延长服务期。
三、支持政策
(一)经费支持。对于选派的专家人才,在服务期满后按照考核结果给予奖励,按照优秀每人2万元、合格每人1万元的标准给予税前奖励。奖励资金支付到专家人才个人账户,由专家人才自主支配。
(二)职称评价。专家人才服务企业期间人事与工资关系保留在原单位,职务晋升、职称评聘等不受影响。在服务期内工作情况和取得的科研创新成果、产生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等价值贡献,可作为其在派出单位晋职、职级、评聘和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重要依据。
(三)发展激励。鼓励各区各企业为专家人才提供适当待遇。选派人才促成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符合条件的可按技术合同成交额的一定比例享受资助。对服务成效显著的专家进行宣传推介,通报表扬。
四、考核管理办法
6月组织专家人才入企服务,在一年服务期满后,市人才工作局组织各区以企业为主体,以入企工作时长与工作成效为主要依据,开展专家人才服务期满考核(按照优秀、合格、不合格认定考核结果,其中优秀比例不超过20%),考核情况经各区审核把关后报市人才工作局。市人才工作局对考核结果进行审核,对考核优秀及合格的专家人才形成奖励建议,提请审议通过后,按照规定发放有关奖励资金。
五、申报程序
请有意向申报但暂未对接企业的科技人员根据企业需求表(企业需求清单汇总表详见附件2;企业需求详情见附件3),积极与有需求企业联系对接,达成合作意向,并于5月11日前填写华中农业大学推荐专家人才信息表(附件4)反馈给学院科研秘书。
各单位科研秘书于5月13日12:00前将本单位推荐专家人才信息表反馈至科发院社会服务处。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科发院:杨丽瑶 027-87282038
“千名人才进企业”工作相关附件(1).zip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