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我校研发人员正在开展“猪丁型冠状病毒彩色微球免疫层析试纸条”研发工作,并已取得阶段性成果,现向社会公开寻求企业合作方。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名称
猪丁型冠状病毒彩色微球免疫层析试纸条
二、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1.已完成猪丁型冠状病毒特异性单克隆抗体的筛选;
2.已完成猪丁型冠状病毒特异性单克隆抗体的制备与纯化;
3.已完成猪丁型冠状病毒彩色微球免疫层析试纸条检测方法的建立;
4.已完成猪丁型冠状病毒彩色微球免疫层析试纸条实验室研究(敏感性、特异性和重复性等)。
三、研发工作计划
1.2026年6月前完成临床试验;
2.2026年12月前提交新兽药注册材料;
3.2028年获得新兽药注册证书或兽药产品批准文号。
四、各方需完成的任务
1.华中农业大学
(1)与合作单位共同完成临床试验;
(2)汇总整理临床试验数据,撰写新兽药注册材料。
2.合作方
(1)规模化生产工艺研究;
(2)制备至少3批中试产品;
(3)协助华中农业大学完成临床试验;
(4)协助华中农业大学撰写新兽药注册材料,负责提交新兽药注册检验的复核样品。
五、合作方需满足的条件
1.注册资本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
2.具备省部级及以上创新平台,能够满足动物生物制品实验室研究、工艺研究;
3.建有动物病毒检测试剂研发和大规模生产平台;
4.拥有兽用生物制品生产许可证和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
六、相关权益归属
1.本次联合开发所产生的生产技术、流程、配方、生产工艺及有关技术资料、成果、专利及新药证书等全部相关的无形资产(以下简称“合作成果”)的知识产权由华中农业大学和合作方共同所有。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双方均无权转让上述合作成果的知识产权。
2.项目合作方享有该成果的生产、销售权利(包括在监测期内的生产、销售权利)及销售获得的收益,无需再向华中农业大学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3.本协议的签订和执行不影响华中农业大学与其他方已经形成的合作。
七、项目预算
合作方需向华中农业大学支付一定金额的科研合作费后,华中农业大学与合作方各自支付本方按任务分工完成工作所需经费。
如企业有合作意向,请在2025年10月2日前,将《合作方意向表》(需盖章,见附件)和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至zzd@mail.hzau.e-du.cn,纸质件送至华中农业大学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行政楼114。
联系人:赵之栋 联系方式:027-87282038
附件:合作方意向表.docx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