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2023年度省级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的通知》(鄂科技通【2022】42号),依据《湖北省万名科技特派员助力乡村振兴行动方案》(鄂科技发农〔2022〕10号)要求。学校现组织开展2022-2023年度省级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派总体要求
2022-2023年度省级科技特派员选派采取科技项目负责人或团队委任制、往届科技特派员推荐留任制和重点领域揭榜制(以下简称“委任制、留任制、揭榜制”)三种方式进行,服务期为2年。
二、选派方式与流程
(一)科技项目负责人或团队委任制
由各市(州)科技局梳理本地区2021年以来企业联合高校院所实施的在研横向项目(20万元以上),依据自愿原则,于7月8日前推荐省级科技特派员并报送省科技厅。委任制省级科技特派员主要依托项目开展服务,省科技厅不另行安排补贴经费。对实施优秀的横向项目,省科技厅在科技特派员服务两年期结束后按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予以立项。
(二)往届科技特派员推荐留任制
由各市(州)科技局在征询科技特派员本人、派出和派驻单位同意后,可推荐上届考核优秀的省级科技特派员进行留任。同时,各市(州)可以推荐部分优秀市、县级科技特派员作为省级科技特派员予以留任。推荐留任制科技特派员占用本地区省级科技特派员拟派驻人员名额,1个企业只可推荐留任1名。
(三)重点领域科技特派员揭榜制
1.需求征集与发布(6月22日-7月1日)
各市(州)科技局结合本地实际,聚焦全省十大重点农业产业链、“51020”现代产业体系、地方特色优势产业及企业亟待解决技术问题,按拟派驻人数数量的120%征集技术人才需求。
2.人才揭榜(7月2日-7月8日)
我校科技人员对照需求榜单,通过登陆湖北政务服务网(http://zwfw.hubei.gov.cn/),按要求在“省级科技特派员选派服务”系统进行在线申报,填写服务的意向单位。在服务期内的“三区”科技人才不可申报省级科技特派员。
3.选派确认(7月9日-7月15日)
各市(州)科技管理部门组织派驻单位与科技人员进行对接,全面了解科技人员情况的基础上,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在线对科技人员服务意向进行确认,完成对接选派。
三、校内工作安排
有意向通过重点领域科技特派员揭榜制选派的我校科技人员需在7月2日-7月7日前登陆湖北政务服务网,按要求在“省级科技特派员选派服务”系统进行在线申报,填写服务的意向单位。学校将在7月8日集中审核。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校内联系人:
科发院社会服务处:王 雅 027-87282038
校外联系人:
省科技厅: 苏历华 027-87135805
省信息院: 张一博 15994244127
柳 升 18171401660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2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