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特派员制度推行20周年重要指示及全国科技特派员制度推行20周年总结会议精神,补齐“三农”短板、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按照《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2021年度省级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0-2021年度省级科技特派员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工作
(一)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0-2021年度湖北省科技特派员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此次科技特派员选派分为个人科技特派员和法人科技特派员两类,我校需以法人科技特派员形式选派若干科技特派服务团队,服务期为2020年6月-2022年6月。
(二)申报标准和要求
1.科技特派员选派对象为我校在编在岗专任教师(含师资博士后)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2.科技特派服务团队所在学院、学科平台具有解决“三农”相关问题的科技力量、资金投入能力、人才队伍,具备开展协作创新、科技服务和成果转化的硬件条件。
3.科技特派服务团队负责人需由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担任。
4.本次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只受理科技特派服务团队申报,不受理个人科技特派员申报;各相关人员按照学科领域和服务对象,以科研团队为基本组织单位自行组建科技特派服务团队(各团队可适度考虑学院间、学科间交叉融合),并按程序申报;科技特派服务团队需有固定的服务对象;科技特派服务团队原则上为3人,团队成员有明确的分工,常年有人驻点开展工作。
5.科技特派员与当年度“三区”科技人员原则上不能重复报名。
二、经费补贴
科技特派员专项资金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发放,主要用于科技特派员服务农村基层的差旅补贴和生活补贴。
三、选派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个人申报(6月16日-6月22日)
1.科技特派服务团队线下组团,团队负责人登录“湖北省科技特派员管理服务系统”http://ktp.hbncw.cn(首次登录先进行实名注册),在线填写团队拟服务地区、内容、目标等信息。团队成员登录系统填写个人信息,选择服务团队。
2.科技特派服务团队在系统中填写并下载《湖北省法人科技特派员申请表》,服务团队成员签字后提交至行政楼117室。
(二)学校上报(6月23日)
科发院社会服务处统一盖章后上传《湖北省法人科技特派员申请表》至系统。
(三)双向选择(6月24日-7月8日)
1.市(州)科技局综合考虑本地科技特派员指标和产业发展需求,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组织需求单位与科技人员对接,确定拟服务本地区的个人科技特派员和法人科技特派员团队名单(市州分配指标按照本地省级新创天地、农业园区、创新型县市、贫困县的数量核定,具体指标另行下达)。
2.市(州)科技局登录系统,在线选择拟服务本地区的个人科技特派员和法人科技特派员服务团队。
(四)公示认定(2020年7月9日-7月19日)
1.省科技厅汇总形成年度科技特派员选派计划,研究审定后在科技厅网站进行公示。
2.公示无异议的科技特派员和团队在系统中填写并下载“湖北省法人科技特派员团队服务协议”,签字盖章后一式四份提交至行政楼117室。
四、挂牌服务
省科技厅为每名科技特派员颁发证书,配发工作胸牌。服务的企业(单位)在显著位置悬挂科技特派员展示牌,公开科技特派员工作单位、职务职称、服务内容、任务指标等信息。科技特派员和团队按照服务协议约定开展科技服务,定期向派驻、派出单位报告工作情况,并及时将日常服务情况上传至“湖北省科技特派员管理系统”。派出单位和科技管理部门做好跟踪管理和服务。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业务咨询部门及联系方式
科发院社会服务处:余华俊
027-87282038 yuhj@mail.hzau.edu.cn
2.服务系统技术保障部门及联系方式
省科技信息研究院农村中心:张一博、柳升
027-59356168转203 18171401660
湖北省科技特派员管理服务系统使用说明.doc
华中农业大学新农村发展研究院
2020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