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我校研发人员正在开展“猪流行性腹泻亚单位疫苗”研发工作,并已取得阶段性成果,现向社会公开寻求企业合作方。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名称
猪流行性腹泻亚单位疫苗
二、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1.筛选和确定了疫苗检验用毒株;
2.构建了表达猪流行性腹泻病毒免疫原性蛋白的细胞系;
3.确定了疫苗制备用佐剂。
三、研发工作计划
1. 2027年12月前完成临床试验;
2. 2028年12月前提交新兽药注册材料;
3. 2030年获得新兽药注册证书。
四、各方需完成的任务
1.华中农业大学
(1)与合作单位共同完成产品的安全性、效力、与同类制品效力对比等质量研究报告;
(2)完成临床试验,撰写临床试验材料;
(3)汇总整理试验数据,撰写新兽药注册材料。
2.合作方
(1)完成表达猪流行性腹泻病毒免疫原性蛋白细胞的大规模悬浮培养工艺研究;
(2)与华中农业大学共同完成产品的安全性、效力、与同类制品效力对比等质量研究报告;
(3)制备至少5批中试产品;
(4)协助华中农业大学撰写临床试验报告,完成临床试验;
(5)协助华中农业大学撰写新兽药注册材料,负责提交新兽药注册检验的复核样品。
五、合作方需满足的条件
1.注册资本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
2.具备省部级及以上创新平台,能够满足动物生物制品实验室研究、工艺研究;
3.建有动物病毒检测试剂研发和大规模生产平台;
4.拥有兽用生物制品生产许可证和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
六、相关权益归属
1.本次联合开发所产生的生产技术、流程、配方、生产工艺及有关技术资料、成果、专利及新药证书等全部相关的无形资产(以下简称“合作成果”)的知识产权由华中农业大学和合作方共同所有。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双方均无权转让上述合作成果的知识产权。
2.项目合作方享有该成果的生产、销售权利(包括在监测期内的生产、销售权利)及销售获得的收益,无需再向华中农业大学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3.本协议的签订和执行不影响华中农业大学与其他方已经形成的合作。
七、项目预算
合作方需向华中农业大学支付一定金额的科研合作费后,华中农业大学与合作方各自支付本方按任务分工完成工作所需经费。
如企业有合作意向,请在2026年7月13日前,将《合作方意向表》(需盖章,见附件)和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至zzd@mail.hzau.edu.cn,纸质件送至华中农业大学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行政楼114。
联系人:赵之栋 联系方式:027-87282038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6年07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