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湖北省农业农村厅的相关要求,现将组织申报2024年湖北省农业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第二批)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应具有制(修)订农业标准的技术基础和相应的技术力量,申报标准内容涉及的农业基础设施和技术条件应在省内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涉及产业的标准项目应具备一定的规模和覆盖面。
二、申报内容
(一)制定项目。围绕湖北省乡村振兴战略,推动乡村产业振兴与农业高质量发展相适应,完善农业全产业链标准体系,重点在特色农业产业发展、生态农业、“互联网+”现代农业、农村社会治理、农村公共安全、精准扶贫、美丽乡村建设等领域开展标准研制工作,加快推进现代农业标准化建设。
(二)修订项目。“标龄”超过 5年,先进性、适用性较低,配套的政策或者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已修改,实施反馈或审核发现确需提前修订的已发布地方标准,重点支持按新型标准体系整合修订现行存量标准,优化地方标准结构。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应具有制修订农业标准的技术基础和相应的技术力量,申报标准内容涉及的农业基础设施和技术条件应在省内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涉及产业的标准项目应具备一定的规模和覆盖面。
(二)应联合相关部门、科研院所、企业等,在充分预研的基础上提出申请,确保申报项目的科学性、先进性和适用性。提倡多个部门、多个单位或多个企业联合制定标准。制定新的标准,申报起草单位不少于2个。
(三)从 2024年起,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不再统一组织制定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地方标准,一般由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所在地的设区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制定地方标准,或者制定为团体标准。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以及跨市(州) 的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标准由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现行有效的省级地理标志产品地方标准(含已立项计划) 的制修订工作仍由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四)自2024年起,新立项标准要在文本(包括提案)中增加专章“标准实施及评价”,从编制专家角度,给出该标准的实施方法、条件要求、关键控制、注意事项,以及采集实施信息、收集验证情况、开展效果评价分析等,并且明确实施信息及意见反馈渠道。《湖北省地方标准编制说明》也需相应增加对“标准实施及评价”条款的说明。
(五)请于2024年8月27日前向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成果管理办公室(行政楼111)提交申报材料。
四、申报材料
(一)湖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表(详见附件);
(二)湖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汇总表(详见附件);
(三)地方标准草案(应按照 GB/T 1.1-2020 要求编写,详细列出标准的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至少编写到二级条目,修订标准的,需说明拟修订内容);
(四)标准查新报告(可在“湖北省标准化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的“标准立项查新”中提出查新申请或直接联系湖北省标准化与质量研究院免费查询获取。联系人:省标准化与质量研究院:莫颜君、陈磊;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公平路 6号,电话: 027-88224152、88226022)。
具体要求:
1.以上4个材料均提交纸质版一式三份(查新报告可以复印,但必须至少有1份是原件),且均需提交电子版;
2.纸质版申报表的各单位盖章必须为原章原件;
3.所有申请材料,需在“学校科研管理系统”—“成果”—“标准制定”栏目进行登记;
4.所交材料不予退还,请自行备份。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贾浩洋 许炎生
电 话:027-87284365
邮 箱:jiahaoyang@mail.hzau.edu.cn
附件:湖北省标准申报表&汇总表(格式).doc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