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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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4中国农业农村重大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等科技成果的通知

发布人: 发表时间:2024-03-04 点击:

各相关单位并教师:

为及时反映我国农业农村科技应用领域最新进展,满足农业农村发展重大科技需求,创新引领农业农村科技发展,促进创新链产业链人才链深度融合,根据中国农学会《关于遴选2024中国农业农村重大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等科技成果的通知》,现将组织申报2024中国农业农村重大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遴选工作坚持“公开、民主、择优”的原则,按照成果推荐、形式审查、网络评审、复选、终选等程序组织,重大科技新成果分为新技术、新产品和新装备三类,每类遴选各10项(个)左右。

二、推荐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412日。

三、遴选对象

推荐单位包括: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农业农村部重点实验室,涉农科研院所(细分至所一级)和高等院校(细分至学院一级);农业农村部有关部属事业单位;涉农企业;各有关全国性社会组织,各省级农学会等。

我校每个学院、农业农村部重点实验室均可推荐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每类不超过2项。

四、遴选要求

遴选对象须为遴选年度3年(2021-2023年)内农业农村领域(农学、土肥、园艺、植保、畜牧、兽医、水产、农业工程、农产品加工及其他)重大科技成果,且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要求,与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和鼓励发展的产业密切相关;

(二)符合农业强国建设和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要求,有广泛应用前景,对产业发展发挥较强助推作用;

(三)核心技术突出,有完整的技术性评价;

(四)具备推广应用条件,无需中试、熟化;

(五)对农业农村科技进步具有较大影响,解决农业生产实践中关键性技术难题;

(六)潜在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生态效益明显。

以下成果不列入遴选范围:

(一)已获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奖的;

(二)已经大面积推广的;

(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违背社会公德,对社会公共利益或者环境和资源可能造成危害的;

(四)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经过法定的专门机构审查确认,且尚未经依法审查确认的;

(五)涉及国家秘密的;

(六)存在知识产权权属争议,且尚未解决的;

(七)不能提供遴选所需完整材料特别是成果证明材料的;

(八)完成者提供的证明材料涉及虚假的。

五、申报流程

(一)个人申报与单位推荐。请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积极联系所在学院或农业农村部重点实验室,各单位根据意向情况组织遴选,于20243月25日前将拟推荐成果信息报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汇总。

(二)学校审核与推荐。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汇总各单位推荐信息,经研究后,组织推荐成果整理《2024中国农业农村重大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推荐材料》和《2024中国农业农村重大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推荐承诺书》(见附件1、2),并于20244月12日前完成推荐工作。

六、联系方式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成果与知识产权处  张耀、许炎生

联系电话:027-87637612

邮箱:zhangyao@mail.hzau.edu.cn

附件:  附件1 2024中国农业农村重大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推荐材料.docx 

        附件2 2024中国农业农村重大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推荐承诺书.docx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4年3月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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