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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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23中国农业农村重大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等科技成果的通知

发布人: 发表时间:2023-02-24 点击:

各相关单位并教师:

   根据中国农学会《关于遴选2023中国农业农村重大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等科技成果的通知》,现将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推荐工作坚持“公开、民主、择优”的原则,按照成果推荐、形式审查、网络评审、复选、终选等程序组织,重大科技新成果分为新技术、新产品和新装备三类,每类遴选各10项(个)左右。

  二、推荐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3月27日。

  三、推荐单位

  可作为新成果推荐单位的有: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农业农村部重点实验室、我校各相关学院。每个单位可推荐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每类不超过2项。

   四、推荐要求

  推荐对象须为遴选年度3年内农业农村领域(农学、土肥、园艺、植保、畜牧、兽医、水产、农业工程、农产品加工及其他)重大科技成果,且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要求,与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和鼓励发展的产业密切相关;

  (二)符合农业强国建设和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要求,有广泛应用前景,对产业发展发挥较强助推作用;

  (三)核心技术突出,有完整的技术性评价;

  (四)具备推广应用条件,无需中试、熟化;

  (五)对农业农村科技进步具有较大影响,解决农业生产实践中关键性技术难题;

  (六)潜在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生态效益明显。

  以下成果不列入遴选范围:

  (一)已获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奖的;

  (二)已经大面积推广的;

  (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违背社会公德,对社会公共利益或者环境和资源可能造成危害的;

  (四)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经过法定的专门机构审查确认,且尚未经依法审查确认的;

  (五)涉及国家秘密的;

  (六)存在知识产权权属争议,且尚未解决的;

  (七)不能提供遴选所需完整材料特别是成果证明材料的;

  (八)完成者提供的证明材料涉及虚假的。

  五、推荐流程

  (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组织力量进行研究比选和推荐,积极为农业农村科技事业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农业农村部科技教育司将把此项工作作为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农业农村部重点实验室年度重要工作任务进行考核评估。

  (二)请各单位认真组织遴选,于3月27日前将符合条件的重大科技新成果推荐材料(附件1,word版本)及推荐承诺书(附件2,打印签字盖章后的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成果管理办公室xysh@mail.hzau.edu.cn。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许炎生、伍莺莺

联系电话:87284365

邮    箱:xysh@mail.hzau.edu.cn


  附件:

   附件1-2023中国农业农村重大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推荐材料(格式).docx

   附件2-2023中国农业农村重大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推荐承诺书.docx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3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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