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并教师:
为贯彻落实《“十四五”全国农业农村科技发展规划》,创新引领农业农村科技发展,促进创新链和产业链深度融合,根据中国农学会《关于遴选2022中国农业农村重大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等科技成果的通知》,现将组织申报2022中国农业农村重大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本次遴选按照成果推荐、形式审查、网络评审、会议复选、会议终选等程序进行组织,最终拟遴选发布中国农业农村重大科技新成果30项,其中新技术10项、新产品10个、新装备10件。
二、推荐单位
推荐单位包括: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农业农村部重点实验室,涉农科研院所(细分至所一级)和高等院校(细分至学院一级);农业农村部有关部属事业单位;涉农企业;各有关全国学会、协会,各省级农学会等。
我校每个学院、农业农村部重点实验室均可推荐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每类不超过1项。
三、成果条件
近3年(2019-2021年)农业农村领域(农学、土肥、园艺、植保、畜牧、兽医、水产、农业工程、农产品加工及其他)重大科技新成果,重点关注农业农村科技工作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有重要应用价值的新成果。所推荐成果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符合“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要求,与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和鼓励发展的产业密切相关;
(二)符合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绿色发展要求,对农业农村科技进步具有较大影响,能够解决农业生产实践中关键性技术难题;
(三)有广泛应用前景,潜在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生态效益明显,对相关产业发展能发挥较强助推作用;
(四)核心技术突出,有相应的技术性评价;
(五)具备推广应用条件,无需中试、熟化。
以下成果不列入遴选范围:
(一)已获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奖的;
(二)已经大面积推广的;
(三)成果主要证明材料在2019-2021年区间外的;
(四)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违背社会公德,对社会公共利益或者环境和资源可能造成危害的;
(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经过法定的专门机构审查确认,而尚未经依法审查确认的;
(六)涉及国家秘密的;
(七)存在知识产权权属争议,且尚未解决的;
(八)不能提供遴选所需完整材料特别是成果证明材料的;
(九)成果完成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四、申报流程
(一)个人申报与单位推荐。请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积极联系所在学院或农业农村部重点实验室,各单位根据意向情况组织遴选,于2022年3月21日前将拟推荐成果信息报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汇总。
(二)学校审核与推荐。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汇总各单位推荐信息,经研究并报校领导确定后,组织推荐成果整理《2022中国农业农村重大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推荐材料》和《2022中国农业农村重大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推荐承诺书》(见附件1、2),并于2022年4月22日前完成推荐工作。
五、相关说明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组织力量进行研究比选和推荐,为农业农村科技事业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农业农村部科技教育司将把此项工作作为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农业农村部重点实验室年度重要工作任务进行考核评估。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许炎生、伍莺莺
联系电话:027-87284365
邮箱:xysh@mail.hzau.edu.cn
附件1-2022中国农业农村重大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推荐材料(格式).docx
附件2-2022中国农业农村重大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推荐承诺书.docx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2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