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并教师:
根据湖北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开始组织提名2021年度湖北省科学技术奖(以下简称“湖北省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奖种
我校可提名的2021年度湖北省奖包括突出贡献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科学技术成果推广奖和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二、提名条件
提名项目(人选)必须符合《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提名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论著应当于2018年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科学技术成果推广奖项目应当于2018年6月30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2.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
3.2019年度、2020年度湖北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科学技术成果推广奖获奖项目的完成人,不能作为2021年度湖北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科学技术成果推广奖提名项目完成人。
4.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三、提名方式
2021年度湖北省奖可采取单位提名和专家提名两种方式。我校可直接提名,且提名数额不限。若欲采取专家提名的,详细方法请于2021年6月11日前联系学校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以下简称“科发院”)。
四、提名程序
1.确定提名项目。根据我校2020年9月8日发布的《关于征集2021年国家奖、省部奖项目的通知》,我校前期已征集2021年湖北省奖30项,详细清单会发与各学院。请各学院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核实报奖意愿,删除不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原则上不要随意增减,于2021年6月8日前向科发院进行推荐(在纸质版信息表上盖学院公章即可)。科发院汇总各学院的推荐信息,根据实际情况经审核后进行推荐,并于2021年6月10日前向各学院反馈拟提名项目情况。
2. 撰写提名书。提名项目根据《2021年度湖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附件1)的要求,客观、如实、完整填写提名书,并邀请同行专家协助修改、完善。
3. 项目公示。请各提名项目于2021年6月14日前将公示材料电子版(详见提名工作手册)发送至xysh@mail.hzau.edu.cn,科发院将据此整理公示材料并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自然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提名。
4. 网络填报。提名项目于2021年6月15日起在湖北省政务服务网(http://oauth.hubei.gov.cn:9090/uias/mainChain.do?appCode=hbzwfw&code=90000&checkUser=1&flag=false)注册、登陆,选择省科学技术奖,凭科发院发放的网络推荐号和检验码,进入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励综合业务管理平台,按照要求在线填写、提交。网络申报的起始日期为2021年6月15日至6月28日。
5. 材料报送。提名书主件及附件(必须是原件的扫描图片)上传系统,经学校审核通过、提交后,导出提名书主件电子文档,打印一式三份。主件、附件应一并装订,双面印刷,提名书首页即为封面(不要重复),签字盖章后(3份原件)于7月1日前报送至科发院成果管理办公室。
五、其他说明
1. 提名自然科学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的项目不需要进行科技成果登记。提名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科技成果推广奖的项目必须进行科技成果登记,并将成果登记编号写在提名书封面的右上角。科技成果登记的具体方法见附件2。
2. 提名书所有材料均不得含有涉密信息,涉密项目不予受理。推荐项目对评审专家有回避要求的,应填写并提交“回避专家申请表”(附件3),详细说明回避理由。
3. 建议2021年度湖北省奖提名项目开展成果评价,并于6月21日前完成。科发院将于6月25日左右组织专家咨询会,多方聚力提升项目质量。
4. 为体现奖励工作的客观公正性和科学性,2021年度湖北省奖评审工作仍采取网上初评和会议复评的方式。其中,复评全部采取异地电话答辩方式进行。
5. 在评审过程或公示期间,如需申请撤回提名,须及时向科发院提出申请,学校将根据湖北省科技厅的相关要求办理。撤回项目应间隔一年方可再次提名。
6. 经2021年度湖北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科学技术成果推广奖受理公示后提交评审但未授奖的相关项目技术内容不得提名2022年度湖北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科学技术成果推广奖。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许炎生、伍莺莺
联系电话:87282038
邮 箱:xysh@mail.hzau.edu.cn
附件:
1. 2021年度湖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
2. 湖北省科技成果登记流程
3. 回避专家申请表
附件-2021湖北省奖提名-华农(1).zip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1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