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并教师:
根据《关于遴选2021中国农业农村重大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等科技成果的通知》(农学(学术)发[2021]1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推荐2021中国农业农村重大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等科技成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按照《中国农业农村重大科技新成果遴选办法(试行)》(附件1)有关规定,本次遴选按照成果推荐、形式审查、网络评审、会议复选、会议终选等过程和规范进行组织,最终拟遴选发布中国农业农村重大科技新成果30项,其中新技术10项、新产品10个、新装备10件。
二、推荐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5月14日。
三、推荐单位
可作为新成果推荐单位的有: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农业农村部重点实验室,涉农科研院所(细分至所一级)和高等院校(细分至学院一级);农业农村部有关部属事业单位;涉农企业;各有关全国学会、协会,各省级农学会等。每个单位可推荐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每类不超过1项。
四、推荐要求
推荐最近3年(2018-2020年)农业农村领域(农学、土肥、园艺、植保、畜牧、兽医、水产、农业工程、农产品加工及其他)重大科技新成果,除去不列入遴选范围的成果外,所推荐成果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符合“四个面向”要求,与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和鼓励发展的产业密切相关;
(二)符合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绿色发展要求,有广泛应用前景,对未来产业发展能发挥较强助推作用;
(三)核心技术突出,有相应的技术性评价;
(四)具备推广应用条件,无需中试、熟化;
(五)对农业农村科技进步具有较大影响,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提升重要农产品供给能力,强化现代农业科技和物质装备支撑;
(六)潜在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生态效益明显。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组织力量进行研究比选和推荐,为农业农村科技事业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农业农村部科技教育司将把此项工作作为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农业农村部重点实验室年度重要工作任务进行考核评估。
(二)请各单位组织遴选,于2021年5月14日前将至多1项重大科技新成果推荐材料(附件2)及推荐承诺书(附件3)各一式两份,报送至成果管理办公室,同时发送电子版。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许炎生、伍莺莺
联系电话:027-87282038
邮 箱:xysh@mail.hzau.edu.cn
附件: 附件1-中国农业农村重大科技新成果遴选办法.docx
附件2-2021中国农业农村重大科技新成果推荐材料(格式).docx
附件3-新成果推荐承诺书.docx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1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