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并转相关教师:
根据《省质监局关于印发 2018年省级地方标准立项指南的通知》和《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农业地方标准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现将组织申报2018年湖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申报省级地方标准项目要符合新的《标准化法》及《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创新的意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要求,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我省经济社会管理迫切需求,贴近生产、服务民生,制定属于政府管理范围的公益性标准项目,主要立项产品、服务的工艺、方法、过程标准,扩大服务业和社会事业标准立项范围,从2018年开始,原则上不再制定地方产品标准。强制性地方标准严格控制在法律法规及《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确定的范围之内。
(二)经济合理,技术先进。标准项目所包含的技术、方法先进适用,符合本省自然条件和风俗习惯,预期实施后可产生良好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重要的技术和管理方法应经过实验验证或试点证明。优先立项产业发展需要的系列标准、供应链体系、乡村振兴、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精准脱贫和社会管理相关标准。
(三)统筹兼顾,协调一致。标准项目应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协调一致,避免与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交叉重复。优先立项与现行标准体系相衔接配套的项目。标准设定的技术、管理规范须适用两个以上市州区域(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标准除外)。仅适用于本市州的地方标准项目,由设区的市(州)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立项(相关办法另行制定)。支持和鼓励在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传统优势产业等领域制定产品团体标准。
二、申报要求
(一)根据地方标准的立项原则和重点,从本行业的实际需求出发,按照必要性、可行性、先进性、协调性、科学性的要求,提出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
(二)制定地方标准应符合全省经济建设、社会管理等需求,能够代表省内本产业或领域发展的先进水平和改革发展的方向,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适用可行。在项目申报材料中,必须从经济社会效益方面分析提出推广实施的前景和方法,制定具体可行的标准实施方案,这将作为标准项目立项评估中的一项重要评估因素。
(三)拟申报的地方标准项目涉及多个行业的,申报单位应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沟通协调,并形成一致意见。为确保制定标准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倡导多个部门、多个单位或多个企业联合制定标准。新制定的标准,申报起草单位不少于2个。
(四)要做好申报项目的预研工作,对关键技术和技术成熟度等要提前做好充分的试验验证,并提供标准草案。条件不成熟的项目不急于申报。凡是正式立项的项目,原则上在2年内完成研制编写并提交专家评审,因故不能完成的要专门写出报告,超过3年不能完成的,要重新申报。
三、申报流程
1.请符合要求的教师积极联合相关部门、科研院所、企业等,在充分预研的基础上提出申请,并准备好《湖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表》(附件1)、《湖北省地方标准拟制修订项目计划》(附件2)、《湖北省地方标准编制说明》(附件3)、地方标准草案、标准查新报告等材料。
2.请于4月23日前向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提交以上五个材料纸质件一式四份(原件),并提交附件1-3、标准草案的电子版。
3.湖北省地方标准管理信息系统将于2018年投入运行。申请人要同时登录系统(网址:http://223.75.53.52:81/)进行项目申报、查询等操作。登录前先注册,并妥善保存用户名和密码。
4.省质监局将对各地各单位申报的2018年度湖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分期分批进行形式审查后,再提交技术评审,并组织现场答辩。届时,项目申报单位或主要起草单位需指派1-2名熟悉情况的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答辩,并就相关事项接受专家组问询。
四、联系方式
(一)标准查新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湖北省标准化与质量研究院
联系人:韩阳昱,027-88224152,13986177595,
邮 箱:34975939@qq.com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公平路6号
邮 编:430061
(二)申报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人:许炎生 伍莺莺
电 话:87282038
邮 箱:xysh@mail.hzau.edu.cn
附件: 申报2018年湖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附件.rar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18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