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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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的通知

发布人: 发表时间:2024-04-15 点击:

各相关单位:

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申报公告》已经发布,具体内容请查阅链接http://www.nopss.gov.cn/n1/2024/0412/c431027-40214809.html。为做好学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本次受理申报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包括一般项目、重点项目、青年项目和西部项目。申报重点项目评审未通过的,原则上不再转立为一般项目。

二、项目指南

本次申报不再发布分学科具体课题指南。申请人可对照国家社科基金近年分学科课题指南的导向、已立项课题和研究成果,对应上述项目类别的定位和要求,着眼国家需求和学科发展,从学科视角按照选题规范自主拟定题目申报,避免重复研究。

选题表述要符合项目定位,突出问题导向、学科视角,科学严谨、简明规范,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

三、申报条件

(一)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

(二)青年项目:男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5月19日后出生),女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5月19日后出生)。

(三)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学历、学位证书标注日期均须在2024年5月19日之前)。符合申报要求的在站博士后人员可申请,其中全脱产博士后须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请,在职博士后可以从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请。

(四)各项目课题组列入研究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根据实际研究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

(五)以兼职人员身份从所兼职单位申报的,兼职单位须审核兼职人员正式聘用关系的真实性,承担项目管理职责并承诺信誉保证。

四、限定条件

(一)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报其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申请。申报本次年度项目的申请人不能申报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

(二)在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新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24年5月19日之前)。

(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申请人,同年度不能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同年度申请人的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四)不得通过变换责任单位回避前述条款规定,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申报。

(五)凡在内容上与本人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类国家级科研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报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报;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

(六)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报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并承诺在原论文(出站报告)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预期成果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重复比例不得超过60%。

(七)不得使用与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八)立项后凡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其他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五、学校申报工作安排

(一)辅导论证。申请教师根据要求认真撰写《申请书》和《活页》初稿,并自主利用各种资源对申请书辅导把关。各单位应根据前期有关通知要求,在4月24日前完成申报材料第二轮集中辅导(注意使用2024年最新版《申请书》和《活页》模板)。

(二)初审材料提交。本年度申报材料继续实行单位整体提交,科发院人文社科处不直接受理个人提交申报材料。请各单位科研秘书于5月7日前,将本单位教师《申请书》《活页》和《2024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的电子版至tuqian@mail.hzau.edu.cn。

(三)评审排序。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继续实行限额申报。科发院人文社科处将组织开展第三轮分学科诊断辅导,并协同各单位开展形式审查、跨学科专家评审排序等工作,对于质量确实不过关的申请书将不予报送。

(四)系统填报。申请教师根据专家建议修改完善申报材料后,于5月14日前登陆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www.nopss.gov.cn/),下载《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网络填报版)并填写相关信息,检查内容无误后(申请书第一行出现“您现在可以上传申请书”的提示)通过项目申报系统上传申报材料。请在本通知规定时间完成网络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五)定稿材料提交

各单位科研秘书于5月18日17:00前提交本单位最终申报材料。

具体材料包括:

1.纸质材料。每位申报人的《申请书》4份(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2024年国家社科基金申报辅导论证情况统计表》《填写对照审核表》各1份(A4双面打印,本人签名);单位《申报公函》和《2024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各1份(加盖单位公章、分管领导签字)。整体提交至行政楼113办公室。

2.电子材料。单位《2024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发送至tuqian@mail.hzau.edu.cn。

联系人:涂芊 87286982   王鹏 87637613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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