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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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和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发表时间:2023-09-27 点击:

各相关单位并教师:

为落实学校科技工作会议精神,强化人文社科有组织科研,进一步提高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和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以下简称“两类项目”)的申报质量,现将2024年度两类项目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要求

拟申报2024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人员,可参考《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23年度课题指南》(附件1),并依据个人研究基础、团队学术积淀、经济社会发展急需,以及与学校优势学科交叉融合等原则自行设计选题。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不设申报指南(专项任务项目除外),申请人也可根据上述原则先行设计选题。

二、申报条件

具体申报条件以2024年度正式申报通知为准,可先行参考《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http://www.nopss.gov.cn/n1/2023/0406/c431027-32658630.html)和《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https://www.sinoss.net/c/2023-03-24/629731.shtml)。

三、工作程序

(一)摸底动员(2023年9-10月)

各学院(部)要广泛宣传动员,认真梳理教师的研究基础、申报意向和申报条件,统筹安排、合理分配两类项目申报;对研究基础较好的人员(如:曾主持过省部级课题、往年申报未获立项等)要做好一对一动员,对新进教师、有申报潜力的人员要创造条件,鼓励其积极申报。申请人要集中精力开展课题研究的前期准备工作。各学院(部)将摸底情况、申报动员会安排、辅导论证总体安排等于10月31日前告知科发院人文社科处,并精心组织召开本单位申报动员会。

(二)选题辅导(2023年11月-12月上旬)

申请人确定研究选题并填写《2024年度人文社科研究项目选题论证表》(附件2)。各学院(部)积极做好信息汇总和材料收集工作,科发院人文社科处将结合选题汇总情况,根据工作实际邀请校内外专家开展两类项目的分学科选题辅导(具体通知另行发布)。各学院(部)亦可结合新立项两类项目开题学术报告会等契机,为申请人开展选题辅导,并及时向科发院人文社科处共享信息。

(三)研究论证(2023年12月中旬-2024年2月中旬)

申请人依据个人选题认真撰写项目申请书,本人及其所在单位要充分调动校内外各种资源,做好选题设计和研究、申请书研讨与撰写、申请书辅导与打磨、形式审查与材料提交等各环节工作。

各学院(部)不晚于2024年2月中旬,将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和活页纸质版收集后,以学院(部)为单位提交至科发院人文社科处进行形式审查和评审排序。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的形式审查依托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进行,具体安排见后续通知。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摸清家底。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预申报工作,认真梳理本单位教师科研情况,全面分析教师申报潜力,确保预申报工作落实落地。

(二)精心组织,有力动员。各学院(部)要系统谋划预申报工作,把握关键时间节点,通过项目申报动员会、项目申报经验分享会等方式鼓励符合条件的老师积极申报。

(三)加强论证,严把质量。各学院(部)要扎实推进预申报工作,提早联系校外权威专家,督促申请人早定题、早动笔、早论证,确保每份申请书经过至少五轮的论证完善,切实提升申报质量。

(四)统筹协调,精准施策。各学院(部)要统筹开展预申报工作,帮助申请人选择合适项目及类别,根据每位申请人的实际情况开展针对性动员和辅导,做到一人一策。

联系人:涂芊 87286982;王鹏 87637613

附件:

1. 2024年度人文社科研究项目选题论证表.doc

2.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23年度课题指南.pdf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3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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