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并教师:
湖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22年度教育改革发展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已经发布,现就学校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的范围与重点
教育改革发展专项课题要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围绕服务我省高质量发展战略布局的推进实施,就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省,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和政策研究,更好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在我省落地见效。研究选题参考见《湖北省教育厅2022年度教育改革发展专项课题指南》(见附件1),也可以根据申报范围和重点自拟课题名称申报。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项目申报人(主要负责人)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教育行政部门项目申报人(主要负责人)一般应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研究工作的能力。项目申报人要有比较充分的前期准备和相关研究成果,能作为项目的实际主持者并承担实质性的研究工作,每个项目申报人每年只能申报一个研究项目。承担省教育厅以往年度教育改革发展研究项目尚未结题者,不得申报本项目。同一课题已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项目计划资助者,不得重复申报。
三、申报推荐限额
2022年度教育改革发展研究项目立项总数控制60项左右,每个单位推荐项目一般不超过2项。若超项,学校将组织评审后择优报出。
四、项目评审与公布
在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省教育厅将按照科学、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省教育厅根据专家评审的意见进行复核,确定立项结果及资金资助额度,向研究项目承担单位下达项目任务通知书。
五、学校申报工作安排
请有意申报的老师于4月29日前与人文社科处联系,告知申报意向,并于5月23日前按要求填写《湖北省教育厅社会科学研究一教育改革发展专项申请书》(见附件2),纸质件一式3份提交至行政楼113室,Word版发送至邮箱tuqian@mail.hzau.edu.cn,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涂芊 87286982,王鹏 87637613
附件:
1. 附件一:指南.doc
2. 附件二:申请书.docx
科发院人文社科处
2022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