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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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校级科研机构(人文社会科学) 运行管理的通知

发布人: 发表时间:2020-10-14 点击:

各有关单位:

学校于2020年6月至9月对校级科研机构(人文社会科学)进行了摸底工作,并征集了各单位对依托本单位建设的校级科研机构(人文社会科学)的建设意向,截至目前在建的校级科研机构(人文社会科学)清单见附件。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校级科研机构(人文社会科学)的运行管理,更好发挥其在智库研究、资源整合、学科支撑、学术交流等方面的功能,现设置如下考核基本要求。

一、成果产出标准

校级科研机构(人文社会科学)年度考核须至少产出以下成果之一:

(一)每年向省级及以上政府部门提交至少1篇咨询报告,并获得批示或采用;

(二)每年在“三报一刊”(《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或《求是》)上公开发表至少1篇理论文章;

(三)每年在《湖北日报》《农民日报》《中国教育报》《中国社会科学报》,或其他省级及以上纸质媒体、网络媒体上公开发表至少1篇理论文章或科普文章;

(四)每年在省级及以上电视媒体上公开发表相关观点至少1次;

(五)围绕本机构科研领域,每年公开发布年度专题研究报告或年度白皮书至少1份;

(六)围绕本机构科研领域,每年公开出版专著至少1部;

(七)每年发表CSSCI论文(含扩展版)至少2篇。

二、成果署名要求

上述个条件,除第条外,其余成果均须以适当形式署名本机构,署名顺序不限。涉及第条的署名事宜,请联系人文社科处。

三、年度考核安排

现有校级科研机构(人文社会科学)的年度考核工作将在每年年底择机进行,考核由专家组根据各机构的成果产出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建设绩效好的校级科研机构(人文社会科学),学校将在有关项目申报、学术会议举办等方面给予适当支持。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机构,学校将予以终止建设。


联系人:张晨 王鹏

联系电话:87281175 87637613




科发院人文社会科学处

20201014





附件:

           在建校级科研机构(人文社会科学)清单

序号

机构名称

依托单位

1

农业经济研究所

经管

2

农村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

经管

3

工商管理研究所

经管

4

农村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所

经管

5

两型农业发展研究中心

经管

6

中小企业研究中心

经管

7

现代农业产业发展研究中心

经管

8

东南亚农业研究中心

经管

9

绿色经济研究中心

经管

10

宏观农业研究院

经管

11

园艺经济研究中心

经管

12

中华文化传播研究中心

文法

13

农村社会学研究所

文法

14

农业农村法治创新研究中心

文法

15

农村妇女研究中心

文法

16

农村减贫与发展研究中心

文法

17

现代传播与乡村发展研究中心

文法

18

外语教育研究所

外语

19

农科学术英语研究中心

外语

20

政治与文化研究中心

马院

21

廉政建设研究中心

马院

22

中国不动产市场研究中心

公管

23

生态与环境经济研究所

公管

24

农业科教发展战略研究中心

公管

25

农村技术经济与信息咨询服务中心

公管

26

土地管理与乡村治理研究中心

公管

27

生物科学传媒中心

宣传部

28

中国青年志愿者研究中心

校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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