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并教师:
2018—2019年度湖北省优秀调研成果奖评选活动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成果的文体必须是调查研究报告,其他文体和纯理论研究成果不参加评选。
(二)调研成果应在市厅级以上刊物上发表,或获得市厅级以上奖项,并有较大影响,对推动实际工作有明显作用,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调研成果虽未发表,但被市厅级以上领导同志肯定性批示或转化为党委和政府决策。
(三)申报成果必须依法享有著作权。
(四)申报成果产生时间必须在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
(五)调研成果奖采取限额申报。
二、申报流程
(一)校内初评:我校限申报2项,请有意申报者于9月21日18:00前与人文社科处联系。如超项将组织专家评审后择优报出。
(二)材料提交:
9月25日17:00之前提交纸质材料至行政楼113,包括:
优秀调研成果推荐表—式2份。
调研报告及其封面一式12份(见附件,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其中,2份完整版,须保留作者单位、姓名等全部信息; 另外10份的报告及封面均须隐去作者单位、姓名等信息,文中可能泄露作者身份信息的内容也要作适当文字处理。调研报告封面按式样制作。
调研成果转化应用(指领导批示、获奖证书、刊发的报刊杂志等)和作者署名、产生年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联系人:田经燚 87286982
附件.docx
科发院人文社科处
2020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