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和教师:
湖北省社科基金2019年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申报湖北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推动新时代湖北高质量发展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深入研究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理论和现实问题,深入研究学科发展前沿问题,发挥我省社科基金示范引导作用,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为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服务。
二、申报形式: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采取“以成果形式申报”的办法实施,主要资助专题性应用研究和基础研究。
三、申报范围和条件:
1.申报项目须是未出版(发表)的最终研究成果(专著或研究报告)。申报分政治(含政治学、马克思主义与党建(科社)、法学、哲学等学科)、经济(含经济学、管理学等学科)、社会(含社会学、民族学、宗教学等学科)、文化(含历史学、语言文学、新闻学等学科)、其他(含教育学、体育学、艺术学等学科)五个专题类别。申请人须按照《湖北省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2019年度课题指南》的说明、要求进行申报。
2.项目申请人(负责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中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所在工作单位在湖北。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通过所在工作单位申请。
3.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对项目申请作如下限定:(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申请。(2)凡在研或已结项的省部级以上项目不得重复申请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3)已公开出版或发表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不得申请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
四、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实行同行专家评审制,采取初评、终评两轮网上封闭评审,择优立项。
五、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申请方式为成果申报。申请项目须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研究成果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三年省社科基金申报资格;如获立项予以撤项并进行通报批评,五年内不得申报省社科基金项目。
六、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高质量完成研究任务,应用研究最终结项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基础研究最终结项成果形式为专著。获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凡获得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立项的课题研究成果,除特殊情况外,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发表),擅自出版(发表)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成果出版(发表)时须在显著位置标注“湖北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成果”。
七、网上申报途径和要求: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采取网上申报形式进行,网上申报地址:https://hsas.csdc.info,申报时间:2019年8月24日至2019年9月8日,逾期作放弃申报处理。该网站8月24日开通。可参照2016年申请书内容提前攥写线下申请书(附后)。
八、纸质材料报送要求:
1.从申报系统生成下载的申报成果打印稿1份。用申报系统生成下载的统一封面样式打印,全部双面印制。所有文字表述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信息或相关背景信息,否则取消参评资格。
2.每项申报成果的纸质材料需用标准档案袋封装。从申报系统下载打印《封面》,并牢固贴于档案袋封面上。
3.报送纸质成果时,须将成果的word版本(以姓名、申报编号作为文档名)发送到邮箱rwsk@mail.hzau.edu.cn。
4.受理实物材料申报时间从2019年9月12日起至2019年9月19日止,逾期不予受理。正式申报材料请送交至行政楼110办公室。
联系人:田经燚 87286982 王鹏 87637613
附件1: 2016年湖北省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2: 湖北省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2019年度课题指南.docx
人文社科处
2019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