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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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以色列科学基金会合作研究项目指南

发布人: 发表时间:2024-09-27 点击: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以色列科学基金会(ISF)的合作协议,2024年度双方将共同资助合作研究项目,支持两国科学家开展实质性的创新研究与合作。

一、资助领域和申请代码

申请人可在以下领域范围内自主选题,开展创新性合作研究:

1. 植物科学与农业(Plant sciences and Agriculture,申请代码1请选择C02, C13, C14, C15, C16, C20)

2. 动物科学(Animal science,申请代码1请选择C04, C17, C18, C19)

3. 生态学(Ecology,申请代码1请选择C03)

4. 海洋生物学(Marine biology,申请代码1请选择C04, C19, D06)

未按要求填写指定申请代码1的申请书将不予受理。

二、资助强度

中方资助强度为不超过200万元/项(直接费用),包括研究经费和国际合作交流经费。ISF向以方科学家提供相应资助经费。

三、限项规定

本项目属于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人申请时须遵循以下限项规定:

(一)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二)正在承担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本合作研究项目。

(三)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负责人承担本项目,不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限2项的范围。

(四)《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关于申请数量的其他限制。

四、项目接收时间

学校在线申报接收期为2024年9月24日至11月17日下午16时。

联系人:董瑨  87282019


更多详细信息请查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官网: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93587.htm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4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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