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以色列科学基金会(ISF)的合作协议,2024年度双方将共同资助合作研究项目,支持两国科学家开展实质性的创新研究与合作。
一、资助领域和申请代码
申请人可在以下领域范围内自主选题,开展创新性合作研究:
1. 植物科学与农业(Plant sciences and Agriculture,申请代码1请选择C02, C13, C14, C15, C16, C20)
2. 动物科学(Animal science,申请代码1请选择C04, C17, C18, C19)
3. 生态学(Ecology,申请代码1请选择C03)
4. 海洋生物学(Marine biology,申请代码1请选择C04, C19, D06)
未按要求填写指定申请代码1的申请书将不予受理。
二、资助强度
中方资助强度为不超过200万元/项(直接费用),包括研究经费和国际合作交流经费。ISF向以方科学家提供相应资助经费。
三、限项规定
本项目属于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人申请时须遵循以下限项规定:
(一)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二)正在承担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本合作研究项目。
(三)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负责人承担本项目,不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限2项的范围。
(四)《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关于申请数量的其他限制。
四、项目接收时间
学校在线申报接收期为2024年9月24日至11月17日下午16时。
联系人:董瑨 87282019
更多详细信息请查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官网: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93587.htm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