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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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中国—斯洛伐克2021—2023年科技交流项目的通知

发布人: 发表时间:2021-04-20 点击:

各相关单位并教师:

   科技部国际合作司日前发布了征集中国—斯洛伐克2021—2023年科技交流项目的通知(http://most.gov.cn/tztg/202104/t20210419_162392.htm),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斯洛伐克共和国政府科学技术合作协定》及《中华人民和共国和斯洛伐克共和国科学技术合作委员会第八届例会议定书》,中斯政府间科技合作委员会拟于2021年4月19日—6月21日征集2021—2023年科技交流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合作项目领域应符合国家科技发展规划。支持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研发/引进/走出去项目。
  2.合作项目应于两年内执行完毕或取得阶段性成果。
  3.对于被列入2021—2023年度的科技交流项目,两国科技主管部门将共同资助合作双方在项目执行期内进行互访。项目所需其他经费由项目执行单位自筹。
  二、申报办法
  1.中国科技部和斯洛伐克教育科研体育部分别发布征集通知,中斯双方项目合作单位须向各自科技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单方申报的项目无效。双方提交材料的项目英文名称、中外合作单位和项目申请人必须一致。
   2.中方项目申报通过政府间科技交流项目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管理平台”)进行。网址为http://step.cstec.org.cn/。请有意向申报的专家及时联系科发院,由科发院工作人员为项目申报人设置申请账号。
   3.项目申报人登录管理平台,根据要求完成项目申报信息填报后,提交本单位管理员初审;通过单位审核的项目申请表须首页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上传至管理平台,提交组织推荐部门复审;组织推荐部门通过管理平台完成申报材料复审后,打印项目申请表首页并加盖公章,电子版上传至管理平台,提交执行管理机构审核。
  三、项目申报及发布项目执行通知时间
  1.从即日起开始申报,校内截止日期为2021年6月15日。
  2.中方将适时通过管理平台发送“项目执行通知”至组织推荐部门及申报单位。
  四、资助方式
  对于批准立项的交流项目,两国科技主管部门将共同资助合作双方在项目执行期内进行互访交流。中方项目资助标准约8万元,具体资助额度将在立项后通知。项目经费支出科目主要包括出访国际旅费、接待外方来华食宿费以及项目执行实际所需的其他费用。中国科技部将在项目执行单位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后,一次性拨付经费。
  五、联系方式
  1. 中方联系人:
  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亚非与独联体处 于倩文(材料报送)
  电话:010-68598029,68515510
  电邮:yfd@cstec.org.cn
  2. 斯方联系人:
  斯洛伐克教育科研体育部欧洲和国际科学政策司 Andrea Dankova女士
  电话:+421-2-59374 715
  电邮:andrea.dankova@minedu.sk
  网站:www.minedu.sk
   3.学校联系人:
  科发院重大专项管理办公室 江晶
  电话:027-87282014,13886019057
  电邮:jiangjing@mail.hzau.edu.cn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1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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