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创新大会和第二次全国环保科技大会精神,加快建设国家环境科技创新支撑体系,深入推进“科技兴环保战略”的实施、促进环境管理战略转型,国家环境保护部拟更新补充完善环保科技专家信息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专家专业范围
水环境、大气环境、生态环境、土壤环境、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重金属污染与防治、化学品管理、农村与农业环境、核与辐射管理、环境监测与监控预警、环境健康、环境标准、环境信息、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管理与规划、环境经济与政策、循环经济与清洁生产、噪声控制与管理、生物多样性保护、气候变化、环境应急、全球环境与国际履约等。
二、推荐专家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职业操守,热爱环保科研事业,学风严谨,办事公正,坚持原则,责任心强。
(二)在本专业有较深的造诣,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权威性,熟悉本专业的国内外现状和进展。
(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5年以上,熟悉环保领域内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四)身体健康,不超过65岁(院士除外),能够对环保科技项目的管理提供独立、公平、公正的判断和评价。
三、推荐程序
专家个人按照要求认真填写《国家环境保护科技专家库推荐专家基本信息表》,并于2013年9月20日前将推荐专家信息表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yangyi@mail.hzau.edu.cn。
联 系 人:杨 毅
联系电话:8728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