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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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湖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的通知(第二批)

发布人: 发表时间:2021-08-19 点击:

各相关单位并教师:

   根据《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2021年湖北省地方标准立项指南的通知》(鄂市监标函〔2021〕30号)和湖北省农业农村厅的相关要求,现将组织申报2021年湖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一)聚焦发展,服务大局。贯彻落实十九届五中全会及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围绕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着眼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标准需求,加快制定属于政府职责范围的公益类标准。

(二)严格范围,务实创新。严格依照地方标准制定范围的有关规定,坚持问题导向、目标牵引,制定满足本省自然条件、风俗习惯等特殊技术要求的农业、工业、服务业、社会事业等领域地方标准,确保标准的先进性、适用性。不受理需要全国统一的一般性工业产品、产品检验检测方法以及有机、绿色、无公害农产品标准项目,包括涉及转基因技术的项目。

(三)系统规划,协调一致。注重地方标准体系的系统配套和协调一致,重点立项满足产业链、供应链需要的系列化标准,以及与国家标准特别是强制性标准配套衔接的地方标准。力避与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交叉重复。仅适用于本市州的地方标准项目,原则上由设区的市(州)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立项制定。

(四)突出重点,急需优先。优先立项国家重要战略部署、省委省政府重大政策和专项规划等任务需要的标准项目,列入国家级、省部级科技计划或行业科研专项同步匹配的标准项目,长江经济带生态文明建设标准项目,现行有效的标准修订或整合项目。解决应急问题需要的标准,可采用快速程序立项,即报即审。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应具有制修订农业标准的技术基础和相应的技术力量,申报标准内容涉及的农业基础设施和技术条件应在省内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涉及产业的标准项目应具备一定的规模和覆盖面。

(二)应联合相关部门、科研院所、企业等,在充分预研的基础上提出申请,确保申报项目的科学性、先进性和适用性。提倡多个部门、多个单位或多个企业联合制定标准。制定新的标准,申报起草单位不少于2个。

(三)做好标准化规划,谋划系列标准,逐年推进,每人申报数不得超过2项。

(四)请于9月16日前向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提交申报材料。

三、申报内容

(一)修订项目。在全面清理本行业农业标准的基础上,对标龄过长、技术水平滞后、制约行业发展的标准提出修订计划。

(二)制定项目。围绕《湖北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推动乡村产业振兴,与农业高质量发展相适应,完善农业全产业链标准体系,重点在特色农业产业发展、生态农业、“互联网+”现代农业、农村社会治理、农村公共安全、现代林业、精准扶贫、美丽乡村建设等领域开展标准研制工作,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农村标准化建设。

四、申报材料

(一)湖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表;

(二)湖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汇总表;

(三)地方标准草案;

(四)标准查新报告(可在省标准化与质量研究院免费查询获取。联系人:湖北省标准化与质量研究院邵璇,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公平路6号,电话:027-88224152)。

具体要求:以上4个材料均提交纸质版一式三份,材料1、2、3还需提交电子版。所交材料不予退还,请自行备份。

五、联系方式

湖北省地方标准申报QQ群:728951244

联系人:许炎生  伍莺莺

电  话:87282038

邮  箱:xysh@mail.hzau.edu.cn

 

 附件-关于印发地方标准申报审批工作表格的函.doc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1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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