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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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度湖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发表时间:2018-03-28 点击:

学院并转相关教师

根据湖北省科技厅《关于2018年度湖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18年度湖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项目的基本条件

提名项目(人选)必须符合《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和《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提名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论著应当于2016年1月1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5年6月30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科学技术成果推广奖项目应当于2015年6月30日前组织实施推广应用。

2.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

3.2017年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科学技术成果推广奖获奖项目的完成人,不能作为2018年度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科学技术成果推广奖提名项目完成人。

4.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5.省科技奖提名项目中,若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或完成人,不予受理:

1)存在知识产权纠纷或在完成单位、完成人员等方面有争议的项目;

2)涉及实验动物但未开具实验动物审查合格证明的项目;

3)对生态环境造成污染危害或影响社会公共利益(如食品安全和公共安全等)的项目;

4)涉密或涉及国防安全的项目;

5)曾列入省部级以上科技计划尚未验收的项目。

(注:经济效益核查拟在网络初评后进行,对核查不合格项目将降级进入复评,请各项目申报者仔细填报。)

二、提名程序

1.确定提名项目。学校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湖北省科学技术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的汇总结果,经研究后初步确定提名对象,并在校内公示。

2.撰写提名书。提名项目根据《2018年度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附件1)的要求,客观、如实、完整填写提名书,并请同行专家协助修改、完善

3.网络填报。提名项目根据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发放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湖北省科技奖励提名系统”(电信58.48.110.183/right;教育202.114.204.36/right)进行填报,网络提名截止日期为4月28日

4.提名公示。提名项目于4月12日前将公示材料(详见附件1中的要求)发送至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学校整理后将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自然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提名。公示情况需在网络提名截止前上传到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励综合业务管理平台。

5.材料报送。提名书主件及附件(必须是原件的扫描图片)上传系统后,经学校审核通过、提交后,导出提名书电子文档,打印纸质提名书一式三份,主件、附件应一并装订,不要封皮,科普类项目还需附3套科普作品,签字盖章后(3份原件)报送至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成果管理办公室。

三、其他说明

1.2018年度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可以采用专家提名和单位提名两种方式,以上提名程序适用于单位提名;专家提名方式请咨询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项目完成人本人不能签名的,应提交纸质书面说明

3.提名项目对评审专家有回避要求的,应填写并提交“回避专家申请表”(见附件2详细说明提请回避的理由。

4.湖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完成后,请各提名项目关注湖北省科技厅网站 www.hbstd.gov.cn),以便及时了解奖励评审工作的进展情况。

5.为体现奖励工作的客观公正性和科学性,2018年度湖北省科学技术奖评审工作仍采取网上初评和会议复评的方式。其中,复评全部采取异地电话答辩方式进行。

6.评审结束后,除获奖成果原件存档外,其它材料均按保密规定销毁。

四、联系方式

人:许炎生、伍莺莺

联系电话:87282038

   箱:xysh@mail.hzau.edu.cn

附件: 2018年湖北省奖提名通知与附件.zip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18年3月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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