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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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发布人: 发表时间:2018-06-01 点击: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教技厅〔2018〕2号)要求,现启动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项目(以下简称“教育部奖”)和201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项目的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方式

我校可直接推荐2018年度教育部奖,推荐项目数额不限。

二、基本条件

1. 推荐奖项第一完成单位应是华中农业大学。

2. 拟通过教育部提名201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的项目,须已获得省部级一等奖以上奖励,推荐项目数额不限。

3. 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推荐。

4. 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项目的完成人参加评审。

5. 已经获得省部级和国家级科技奖励的项目内容不得推荐2018年度教育部奖,否则视为重复报奖。

6. 已推荐2017年度教育部奖经评审未获奖的项目,如无实质性进展,原则上不得推荐2018年度教育部奖。

7. 其他要求详见《推荐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具体要求》(附件1)。

三、推荐程序

1.确定提名项目。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动员,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并将推荐项目简表(附件2)发送至学院科研秘书处,各学院研究后于6月6日前将学院推荐函(附件3)报送至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 撰写推荐书。推荐项目根据《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手册》(附件4)的要求,客观、如实、完整填写推荐书,并请同行专家协助修改、完善

3. 成果登记。推荐2018年度教育部奖的项目,需在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进行登记,登记办法详见http://www.cutech.edu.cn/cn/kjcg/cgdj/2015/06/1433758377866485.htm,青年奖、直报项目不需要成果登记。成果登记截止日期为7月14日,逾期不予受理。

4. 网络填报。推荐项目根据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发放的网络推荐号和检验码登录“科技评价与评审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评审信息系统”),网址为http://202.205.109.48/Cutech,按要求在线填写、提交和推荐。网络申报的截止日期为2017年7月20日。学校将于7月23日前完成网络推荐工作。

5. 推荐公示。推荐项目于6月28日前将公示材料(详见附件4中的要求)发送至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学校整理后将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提名。公示截图须在报送材料前上传至评审信息系统

6. 材料报送。推荐书主件及附件(必须是原件的扫描图片)上传系统后,经学校审核通过、提交后,导出推荐书电子文档,打印纸质提名书一式三份,主件、附件应一并装订,双面印刷,推荐书首页即为封面(不要重复),签字盖章后(3份原件)于7月23日前报送至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成果管理办公室。

四、其他说明

1. 2018年度教育部奖还可以采用专家推荐方式,详情请咨询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 项目完成人本人不能签名的,应提交纸质书面说明。

3. 推荐项目对评审专家有回避要求的,应填写并提交“回避专家申请表”(见附件5),详细说明回避理由。

五、联系方式

人:许炎生、伍莺莺

联系电话:87282038

   箱:xysh@mail.hzau.edu.cn

附件: 2018教育部奖申报.zip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18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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