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科研成果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推荐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发布人: 发表时间:2019-03-12 点击:

各学院并转相关教师: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提名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教技厅函〔2019〕29号)要求,现开始组织推荐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以下简称“教育部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奖种

2019年度教育部奖分为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科普类)和青年科学奖。

二、基本条件

推荐的项目必须符合《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有关要求,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 推荐奖项第一完成单位应是华中农业大学。

2. 所提供的代表性论文论著应当于2016年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推荐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3. 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推荐。

4. 青年科学奖是教育部自2015年开始设立的,授予长期从事基础性科学研究并取得一定影响的原创性重要成果的在校青年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

5. 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项目的完成人参加评审。

6. 被推荐项目所含技术内容,不得使用任何已经获得或正在申报的省部级和国家级科技奖励的项目内容,否则视为重复报奖。

7. 已通过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形式审查的项目完成人,不能作为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项目完成人。

三、推荐方式

2019年度教育部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科普类)可采取单位推荐和专家(组织)提名两种方式我校可直接推荐,且推荐数额不限。青年科学奖实行提名推荐制,只能采取专家或组织提名方式。若欲采取专家或组织提名的,详细方法请于2019年3月28日前联系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四、推荐程序

1.确定推荐项目。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动员,并按照《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湖北省科学技术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预通知》的相关要求,向学校推荐项目。学校汇总各单位的推荐信息,根据实际情况择优推荐,并于2019年3月22日前向各单位反馈推荐项目情况。

2. 撰写推荐书。推荐项目根据《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手册》的要求,客观、如实、完整填写推荐书,并邀请同行专家协助修改、完善,于2019年4月26日前将推荐书初稿电子版发送至xysh@mail.hzau.edu.cn。

3. 形式审查。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对推荐书初稿开展形式审查,并及时反馈审查意见。

4. 网络填报。推荐项目根据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发放的网络推荐号和检验码登录“科技评价与评审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评审信息系统”),网址为http://202.205.109.48/Cutech,按要求在线填写、提交和推荐。网络申报的截止日期为2019年5月27日。学校将于5月31日前完成网络推荐工作。

5. 推荐公示。学校将于5月上旬在校内公示推荐项目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推荐。公示截图须在报送材料前上传至评审信息系统

6. 材料报送。推荐书主件及附件(必须是原件的扫描图片)上传系统,经学校审核通过、提交后,导出推荐书电子文档,打印纸质推荐书一式三份,主件、附件应一并装订,双面印刷,推荐书首页即为封面(不要重复),签字盖章后(3份原件)于6月5日前报送至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成果管理办公室。

五、其他说明

1. 本次推荐一等奖的项目不能降级参评二等奖。

2. 项目完成人本人不能签名的,应提交纸质书面说明。

3. 推荐项目对评审专家有回避要求的,应填写并提交“回避专家申请表”,详细说明回避理由。

4. 建议2019年度教育部奖推荐项目开展成果评价,多方聚力提升项目质量。

六、联系方式

人:许炎生、伍莺莺

联系电话:87282038

   箱:xysh@mail.hzau.edu.cn

 

附件: 2019教育部奖推荐附件.zip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19年3月12日

地址:中国·湖北·武汉 南湖狮子山街一号      邮编:430070       电话:027-87282037          传真:027-87397735      E-Mail:kjc@mail.hzau.edu.cn
CopyRight © 2019  华中农业大学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All Right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