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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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省教育厅2021年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发表时间:2021-08-04 点击:

各相关单位并教师: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已经发布,具体内容请查看链接http://gxsz.e21.cn/index.php?g=gxsz&m=news_list&a=newsdetail&id=36780,现将学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1.2021年度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2.2021年度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思想政治理论课)

二、申报范围

本次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2)哲学;(3)逻辑学;(4)宗教学;(5)语言学;(6)中国文学;(7)外国文学;(8)艺术学;(9)历史学;(10)考古学;(11)经济学;(12)管理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民族学与文化学;(17)新闻学与传播学;(18)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19)教育学;(20)心理学;(21)体育学;(22)统计学;(23)港澳台问题研究;(24)国际问题研究;(25)交叉学科/综合研究。

三、申报要求

1.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违反申报要求的,一经查实,将撤销资格,追回资助,该申请人3年内不得再申报湖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涉及违法违纪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2.项目申请者应在资助限额内根据实际需求准确测算总经费预算,合理分配年度经费预算。

3.项目严格按照《湖北省教育厅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进行相关考核与管理。项目若未能按期、按质量完成将予以撤项,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再申报湖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4.教育厅将对入选的部分项目给予一定额度的经费支持,一次性拨付,用于项目实施推进、完善优化和成果转化推广等。项目管理单位可结合实际,给予一定的政策、经费配套支持。

5.评审通过的建议立项课题名单经教育厅审定公示后,下达正式立项通知。项目获准立项后,无特殊理由不得随意变更项目内容。

四、学校申报工作安排

1.根据申报说明,我校教师可申报2021年度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的指导性项目(项目申请人自筹经费完成研究)和思想政治理论课专项任务项目(项目申请人自筹经费完成研究)。

2.所有项目采取网上申报,网上匿名评审,网上公示,网上公布。以学校为单位统一上交,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不受理纸质材料,系统于8月5日开放申报,过期自动关闭。请有意申报的老师认真阅研通知和附件,于9月1日前登陆系统完成申报材料填报,人文社科处将于9月5日前进行在线审核确认。

申报时间:2021年8月5日至2021年9月5日。

申报地址:湖北高校思政网(http://gxsz.e21.cn/),网络申报具体流程以系统公告为准。

思政处联系人:王立彬,027-87328219;宋佳丽,027-87328331。

   技术支持电话:15377043717、18908648004。

校内联系人:张晨 87281175,王鹏 87637613。

 

 附件1 2021年度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说明.pdf

 附件2 2021年度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思想政治理论课)申报说明.pdf

 附件3 省属公办本科高校名单.pdf

科发院人文社会科学处

2021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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