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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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省级政府采购公开招标公告(湖北省第三批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项目)

发布人: 发表时间:2020-07-16 点击:

各有关单位和老师:

依据湖北省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计划(鄂采计【2020】- 09533号)要求,湖北恒正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受湖北省农业农村厅(采购人)的委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湖北省第三批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编号:HBHZD-ZB-2020-005

二、项目名称:湖北省第三批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项目

三、招标内容与采购预算:

招标内容:详见公告附件或招标文件第三章中的“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

采购预算:人民币850万元。本次招标分为8个包进行,各包号的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将作无效标处理,包号划分及各包号采购预算见下表:

包号

内容

采购预算(万元)

第1包

稻田油菜高产高效技术创新与集成示范

100

第2包

特色优质水稻产业技术集成与示范推广

125

第3包

中小规模猪场(户)非洲猪瘟防控和复养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

125

第4包

茶叶高质高效生态栽培技术集成创新与应用

100

第5包

道地药材提质增效生产技术集成创新与示范

100

第6包

黄鳝高质高效养殖技术研究与集成示范

100

第7包

蔬菜优质轻简绿色高效关键技术创新与应用

100

第8包

特色优质马铃薯新品种筛选与高效技术集成推广

100

总计

850

投标人可同时参与其中一个或多个包号的投标,但必须分别制作、装订和密封投标文件,同时在显目位置注明包号。

四、服务期限:3年。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4.各包号的其他特殊要求:

4.1、投标人须是首席专家(一名)所在单位,并牵头组建由农科教企等多单位人员参与的创新团队。须提供创新团队人员身份信息及联系方式,以及综合试验站、试验示范基地的详细情况介绍;

4.2、创新团队组建具体条件如下:

4.2.1、首席专家在申报专业领域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团队核心成员年龄、职称结构合理,团结协作好,研发能力强,推广力度大;

4.2.2、首席专家及团队核心成员不在国际机构、非政府科研组织任职,有足够的能力和精力组织开展本项目技术研究和推广应用工作;

4.2.3、首席专家及团队核心成员要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在湖北省内工作,身体健康。优先考虑参与湖北省“515”科技服务行动和承担过同类项目的人员;

4.2.4、首席专家及团队核心成员无违纪、违规、违法等不良记录或造假、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

4.2.5、要经创新团队核心成员所在单位书面同意;

4.2.6、创新团队按照首席专家、岗位专家、综合试验站(试验示范基地)的架构进行组建。

六、招标文件获取:

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投标人通过电子邮箱形式将报名表(清晰的扫描件;格式附后)发送至电子邮箱(286533600@qq.com)后,联系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并缴费,缴费完成后即可领取招标文件,同时完成报名。招标文件500元/包,售后不退,转让、转售无效。

七、报名时间:2020年7月15日起至2020年7月21日,每天(节假日除外) 09:00-12:00,14:00-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八、代理机构专用账户:

收款单位:湖北恒正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武汉市东一路支行

帐号:3202154809060051171

行号:825598

九、投标信息: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8月4日上午10时00分(注:当日上午08时30分开始接收投标文件,拒收逾期送达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武汉市武昌区姚家岭231号东湖大厦7楼1号会议室。

十、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2020年8月4日上午10时00分

开标地点:武汉市武昌区姚家岭231号东湖大厦7楼1号会议室。

十一、公告媒体及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将在《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二、质疑:

投标供应商认为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结果等与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有关的事项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一次性提出。供应商提出质疑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的相关规定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十三、联系方式:

人: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519号

联系人: 罗蓓蓓  联系电话:027-87661052

代理机构:湖北恒正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徐东大街191号东湖睿园3栋1单元10楼1002室

联系人:胡伟莲、李佳龙

联系电话:027-86616648、18186668267

校内联系人:江晶 87282014 杨毅 87281266


 103第三章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docx

 投标供应商投标报名表.doc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0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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